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2023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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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2023年总结

日期:2024-01-25 11:00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 字体大小:

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扎实推进省委委、县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全上下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1-12月,我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4%,优良天数359天。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达21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空气环境综合指数2.6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州排名第3,全省排名第18

 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1-12,我县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我县4个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环境质量全州排名第1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3年我县辐射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县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有序

目前,我县共收到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85个,已完成整改742023年年度整改任务3按方案逐年整改11

三、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进展迅速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县级领导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整改,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根据“夏季攻势”任务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今年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共涉及4个方面、48个问题,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下,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销号

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抓好了39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该项工程既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考核任务,也是省定十大民生实事内容,已于9月底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和称赞。

今年6月,在菖蒲塘村成功主办了六五环境日湘西州主会场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事业发展,其中的《守护绿色 环保有我》献词、《神地凤凰》画册受到各界纷纷好评。

坚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新的起点,凝聚全县力量,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今年10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开幕式上,凤凰县获评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展现了独有的“湘西元素”“凤凰符号

通过不断完善执法机制、强化队伍能力、创新执法方式,聚焦重点区域流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积极开展“利剑”专项执法、枯水期特护期专项执法、涉铊涉锑重金属专项执法、交叉帮扶执法等,2023全年共立案处罚32行政处罚案件26,免罚5起、轻罚1),处罚金额60.1624万元;办理“五类案件”6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刑事移送1件、查封扣押21案件被省厅评为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为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生态环境执法屏障。

2023年,在省生态环境厅支持下,凤凰县实施了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凤凰县沱江流域(桃花岛至木江坪镇)水环境综合治理、武水万溶江泡水河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金山矿业尾矿库及周边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茶田镇冷水湾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整治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

、下步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正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着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以更强定力坚持绿色发展,以更全的制度守护绿水青山,以更实举措做大金山银山。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利剑”行动、“夏季攻势”,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安全、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的排查整治,确保风险隐患问题管控到位、整改到位。

健全保护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我县绿色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总结提升生态保护机制等经验做法,不断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制度成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巩固环境治理成效。

强化污染防治。坚持全方位加强环境污染防治,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城市水体排查整治、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垃圾中转处置能力等建设步伐,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加大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和实施力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项目实施水平,推动污染全形态、全链条、全区域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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