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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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21-08-30 17:12 来源: 字体大小:


自年初以来,我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示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污染防治攻坚,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认真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今年我县收到省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二个。其中,思想领域问题四个,已制定整改方案,按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三个问题已按方案完成整改:一是凤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因山体多处塌方造成雨水沟堵塞问题;二是湘西自治州17座尾矿库尚未完成治理问题;三是湘西州部分尾矿库的闭库、环境治理都是较早期完成的,企业整治资金投入不足,与目前的技术规程和新的治理要求有一定差距,存在防洪排水系统不完善、覆土植被未达要求、环境治理资料不全等问题。其余5个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凤凰县官庄污水处理厂雨污未分流,乡镇污水处理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避免小溪河水进入污水管网,提高监测井高度,完成管网维护12处;目前已完成官庄、山江、阿拉、廖家桥等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吉信、禾库、腊尔山、千工坪、新场、茶田、落潮井、木江坪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今年9月底前通水调试。二是城乡垃圾处置体系建设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按照《凤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乡镇垃圾焚烧炉全面取缔;202112月底前,完成10座(19小)垃圾转运站建设,县城及17个乡镇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吉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三是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欠规范问题。目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污水投放消毒药品处理达标;20218月底前完成有排放污水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目前正在改造中。四是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问题。对已自然复绿和已修复的采石场自查,保证生态修复到位;对还未修复的采石场,实地摸排,逐宗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启用已注销关闭的采石场的地质环境备用金,目前结合“四废”处置方案,对全县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修复。五是暂定保留的矿山仍有很多存在与生态公益林重叠、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根据凤凰县第四轮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林业部门同意将已编制进入规划的矿山企业与省林业厅进行对接并进行调整;安全距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调整;全县矿权受资源储量分布、生态红线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安全距离等多种因素的矿权已基本完成调整。

(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4月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县信访件10件,其中5件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4件正在办理:

1.双胞胎养殖场问题重复3件,涉及环境问题1件已办结,涉及占用农田问题2件正在办理。目前新建厌氧塘选址尚未确定,现有厌氧塘等违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待拆除。

2.茶田镇禾会村道塘碎石加工场信访件4件,涉及整治工作“一刀切”问题2件已办结;涉及环境污染问题一件,经调查不属实,已阶段性办结;涉及用地问题和废石随意堆放问题一件,正在办理,目前,已对道塘碎石场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场地清理生态复绿工作未完成。

3.凤凰井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污染水库,油烟、异味扰民问题,已立行立改,完成办结;630日前完成活体实验池下水塘回填。

4.吉信镇大桥村东方希望公司侵占农田,损毁农田、水渠、植被问题,水渠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已拆除,对占用基本农田图斑虽已覆土,但覆土厚度未达到土地复垦验收标准;植被恢复、农作物种植目前尚未完成。

5.光明屠宰场,无污水处理设施情况部分属实,污水排放不达标情况不属实,已办结。根据州“洞庭清波”行动现场交办,630日前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好氧工段建设。

典型案例指出我县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严重不足,廖家桥镇垃圾填埋场垃圾露天焚烧问题。县政府已下发《凤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县23座垃圾焚烧炉已全部拆除,乡镇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已完成选址;廖家桥镇垃圾填埋场已完成覆土,正在进行复绿。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一)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

1.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完成了茶田镇禾穗水库等8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置,共设置宣传牌8块,交通警示牌14块,标牌16块,确保了保护区标志规范设立。

2.制定了《凤凰县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茶田镇禾穗水库等5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重点摸底排查了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旅游开发、农业种植、网箱养殖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防治、交通穿越应急防护设施等情况,通过现场排查,我县5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没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认真开展2021年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核查,通过多次与水利部门对接,确定我县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千吨万人”1个,“千人以上”38个。

(二)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我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日常污染源检查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上半年以来分别对餐饮、洗车行业、建筑工地、露天采石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以及涉重金属企业等进行日常排查监管,共出动执法470余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190余人次,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确保了周边环境安全。

1.露天采石场日常监察情况,2021年上半年以来,凤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县保留的14家露天采石场进行现场监管监督,及时督促企业完成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加快环保整改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截至目前:采石场日常监管共出动执法次数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30余人次,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确保了周边环境安全。

2.尾矿库风险日常监察情况,按照《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凤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对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污染监督排查工作相结合。对全县19座尾矿库进行了现场逐一排查,出动执法次数30余次,出动人员15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县19座尾矿库在日常监察中未发现环境污染事故。

3.全县涉重金属企业日常监察情况,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的通知》(环土壤〔2018〕22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正在工作的通知》及生态环境部最新工作要求,凤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凤凰县县23个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重点监管,出动执法次数30余次,出动人员150余人次,截至目前:未发现环境污染事件。

4.环境案件受理情况,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的投诉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为改善我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半年来依法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及个人环境案件共接到2件,其中大气污染2件。经凤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执法处理,截至目前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5.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日常监察情况,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属我凤凰分局重点监管企业,我凤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监察监测联动,认真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做到国控企业和重点企业每月一次,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现状、污染物排污达标情况,做到对企业排污状况实时掌控,出动执法次数18余次,出动人员90余人次,截至目前:两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6.餐饮行业环境整治,今年城区中队根据去年餐饮的摸底统计情况,配合县执法局对古城、城西和城北餐饮行业开展检查工作,主要针对餐饮行业的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的检查,总共排查了200余家,出动执法总人数320余人,发现10余家未达标,移交执法局处罚。目前已完成区内所有餐饮行业的检查工作。

7.夜市行业环境整治,我县夜市烧烤业众多,主要分布在城西和城北片区,我局城区中队配合县执法局城西大队和城北大队,开展了城区夜市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据统计全城夜市门店有120家,通过执法人员的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城西片区和城北片区的夜市烧烤行业基本整改到位。

8.开展城区环境联合整治。2021年城区中队接到县委、县政府的任务,牵头或参与配合各单位对城区环境进行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4起,出动执法总人数32余人。

9.环保督察期间检查情况。20215月环保督察期间,出动执法总人数80余人,对4家露天采石场进行现场监管监督,其中鸿达采石场、金砂采石场因环境问题各处罚壹万元、两万元,均已处罚到位,有效的提升凤凰城区环境质量。

10.其他日常监察情况,根据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凤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全县17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部门联动执法,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畜禽养殖情况,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每月一次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新、改、扩建的项目,查看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及时掌控其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逐一监察辖区内相关涉污企业,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加强危废、核与辐射监督管理。

一是完成25家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性检查。严把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转移等工作,全面禁止医疗废物自行处置行为,杜绝因医疗贮存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医疗废物合法处置全覆盖;二是完成11家涉辐射三类射线装置单位日常监督性检查。督促《辐射安全许可证》新证(廖家桥镇卫生院、新场镇卫生院、茶田镇卫生院)和旧证(吉信中心卫生院、山江中心卫生院、沱江中心卫生院)的申报及更换工作;三是完成国家安全涉辐射安全月报的填送;四是完成全县6有涉危险废物单位本年度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备案工作;上半年转移危险废物共计:85.17吨(医疗废物:70.26吨,废机油:8.12吨,废铅酸电池:4.2吨,废硫化钠及包装物:3.29吨)。   

三、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维护大气自动监测站电、网络、通讯、防雷等附属设施,积极开展监测工作。

我县有大气自动监测站一个,由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我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运行维护,数据实时联网上报。根据县级站工作任务要求,我站做到维护好站房、电、网、通讯、防雷等附属设施,为第三方能顺利开展监测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每月按时开展水质常规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每季度做好农村环境监测和千吨万人水源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上半年完成了1—6月份的地表水常规水质监测、4个省控水质考核断面、3个农村环境监测、3个千吨万人水源监测、2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三)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全面掌握企业排污情况。

对凤凰县垃圾填埋场废水,土壤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进行监测。其中:废水监测指标共14项,每季度监测1次;土壤监测指标9项,每季度监测1次;周边地表水监测指标14项,地下水监测指标12项,空气监测指标2项,监测结果合格,达标率100%,厂内自动监控装置正常,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对官庄污水处理厂进水口进行2项指标监测,出水口19项指标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达标率为100%

四、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工作。

按照省厅、州局年初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根据《2021年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送审稿)工作任务,凤凰县共有44项任务,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

(二)强化污染物管理

1.针对全县污染源企业数目多,底子不清,监管难度大等情况,我们对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深入现场,对污染源认真进行梳理、排查,为推进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提供基础数据,为推动实现精准监管、科学治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2.由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改革,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认真组织排污权交易费征收工作。

(三)积极申报美丽河湖典型案例

积极开展湖南省美丽河湖典型案例申报,多方收集资料,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网络投票活动,梦幻沱江被省厅评选为20个全省美丽河湖之一,并作为向部里参与评选的7个美丽河湖之一。

(四)环境统计

完成2020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统计企业5家(工业源3家,集中式2家)。完成凤凰县官庄污水处理厂环境统计季报工作。

五、环境整治情况

(一)沱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

沱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和千工坪镇之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于201911月开工,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于63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凤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凤凰县阿拉营西牛等17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80%2.山江镇东就村、新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3.凤凰县两林板交村和凤凰县龙塘河村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80%

(三)凤凰县茨岩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采矿废渣治理项目(中央资金)

凤凰县茨岩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采矿废渣治理项目投资15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庙岭片区、楠木冲片区两个片区)的废渣治理,完成整治面积总面积99383m2

(四)凤凰县新场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整治项目

凤凰县新场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对新场镇的历史遗留废渣进行收集治理,对受到废渣污染的河道进行修整,治理废渣20311治理面积24827平方米。该项目已下达资金152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五)凤凰县蓝翔化工厂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

凤凰县蓝翔化工厂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杜田村,总投资1300万元,由凤凰县城投公司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根据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正在补充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报告,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已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工程量15%。,预计20219月底完成工程项目验收。

(六)“生态示范县”和“两山”理念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咨询服务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完成“四废”清查摸排工作并制定方案。

(八)凤凰县沱江河城区段(溪至桃花岛)治理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正在招投标核准。

六、依法依规加强环评审批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元月至6月份,审批建设项目11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意见核查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简化登记管理类10家企业。在进一步缩短办件时限的前提下,按时办结了受理的所有项目。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回复企业征询事项3项,办理办结4件。完善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4项审批事项申请表空表及样表的制作上传工作,极大的便捷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其他工作

1.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的审批工作与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核查工作。

2.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与省搭建了一站式审批,优化审批流程,便民,高效服务。建进一步推进环评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仅为1个工作日完成,极大的加快了审批速度。

3.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是长期的、持续的工作,是区域总量控制的保证,对于新办工厂企业做到及时告知,及时办理。

4.对我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环保信用信息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监管,并推动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依法实施监管的活动。我县涉及省级信用评价单位1家,州级信用评价单位13家,均已完成今年的评价工作。

5.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及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七、党建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

党支部和政工办积极根据县委安排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周五政治学习,结合QQ、微信、学习强国APP,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约结合的方式组织政治学习。

全局党员、干部在机关党组和党支部的带领下主动学习,思想政治受到洗礼和锤炼,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积极开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为主的党史学习教育,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了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增强了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步青年纷纷向党组织靠拢,政治风气浓郁。

机关党支部积极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借政治理论宣传和党史学习教育东风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强化机关“政治意识”教育,推动责任落实,进行“十严禁”专项整治,先后举行了“清明英烈祭”“五一志愿服务”活动和组织参加了“社区文明示范街道”创建和志愿“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党建与环保业务深度融合,凝聚工作合力,为我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文明铁军建立了牢固的政治基础。局党支部被评为县优秀党支部。

八、积极应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

我分局设立了环境接待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更新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明确专人负责,对来自网格、电话、来访、联名、网络等环境投诉及时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半年了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来自网格、电话、来访、网络等大大小小环境投诉50多起,出动执法总人数200余人。通过宣传、调解、引导,很好的完成了环境投诉工作,投诉处理完成率100%。办结及回复率100%。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干群关系。

九、环保宣传工作

半年来,我分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及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设“环保剧场”,投放环保宣传口号,环保知识进校园,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自觉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十、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州局、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饮用水源监管。对饮用水源定期监测和巡查。

3.及时制定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努力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4.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全县涉矿企业及露天采石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县关键安全。

5.对照过来中央、省、州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拉条挂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6.继续规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贯彻落实。

7.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不符合整体规划项目环评审批,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8.加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9.组织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和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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