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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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日期:2020-12-22 15:37 来源: 字体大小: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

2020年12月10日

自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示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服务经济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今年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共性问题1个,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已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党校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开展大培训、大讨论、大宣传活动,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湘西州开展督察“回头看”工作,为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我局成立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督察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中央、省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标对表国家、省有关环保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城市黑臭水体、尾矿库、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露天采石场等方面实施大排查,建立排查问题清单,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抓紧抓实环境问题整改,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严防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一刀切”,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收到的3件信访交办件已完成办结。

二、突出抓好疫情防控,落实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迅速成立疫情防控专班,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及时出台环保稳企惠民措施。通过主动帮扶指导,督促和引导企业及时整改、自觉守法,为企业复工复产和良性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2020年按照《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落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分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完善监管方式,开展了“告知承诺”式执法,杜绝执法“一刀切”。

(二)2020年2月7日印发了《2020年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工作方案》,对全县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污染源128家(次),同时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湘环发[2020]4号)“对复产复工企业实施告知承诺式执法、对已安装远程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的,减少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打扰"的要求,已启动“告知承诺”式执法,目前全县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向企业发放告知书8份。

三、攻坚克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调度。一是年初结合凤凰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凤凰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凤凰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任务清单》和《凤凰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考核细则》,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二是按季度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进展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共涉及五个方面11项任务,其中,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2020年度整改任务4项,均已完成工作任务,由州局统一销号;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清单任务2项,已完成工作任务,并已上报销号;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清单任务1项,已完成工作任务,县交警部门已在系统销号;“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任务3项,已完成工作任务,并已完成销号;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任务1项,已完成工作任务,并已完成销号。三是全面调度《湘西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工作指标,共涉及22项29个任务,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基本完成。

(二)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由专人负责对我县饮用水水源的监管巡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将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对村民生活污水进行管网收集,防止直排。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并将饮用水水源监管纳入河长制管理。二是完成县城、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三是完成龙塘河水库、大小坪水库、万溶江等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要求,共设置界碑3块,宣传牌6块,交通警示牌8块,标牌6块,其中,落潮井镇龙塘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1块、宣传牌2块、交通警示牌3块、标牌4块的设置;千工坪镇万溶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1块、宣传牌1块的设置;两林乡大小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1块、宣传牌3块、交通警示牌5块、标牌2块的设置。四是完成了8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州人民政府已下达批复。

(三)强化污染物管理。一是针对全县污染源企业数目多,底子不清,监管难度大等情况,我们对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深入现场,对污染源认真进行梳理、排查,为推进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提供基础数据,为推动实现精准监管、科学治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决策依据。我局的污普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认可,并获得省级污普表现突出集体,两名污普专干分别获得国家和省级表现突出个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费征收工作,针对今年新冠疫情特殊情况,向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的企业宣传湘西州优惠政策,已征收6家企业排污权交易费,共计征收16840.64元。

(四)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按照夏季攻势任务,“一库一策”和“一库一档”要求,已完成我县19个尾矿库的“污染防治方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完成16个尾矿库的闭库, 茶田油麦湾尾矿库、林峰鑫国华尾矿库、凤凰县铅锌尾矿库完成截洪维修环境整治工作

四、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我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将日常污染源检查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对露天采石场、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等进行日常排查监管;对餐饮、洗车行业、建筑工地、畜禽养殖场、“散乱污”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开展专项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全年共出动执法3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确保了周边环境安全。

(二)加大对餐饮、建筑工地、洗车行业的监管。联合县执法局对城区餐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餐饮行业的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的检查,总共排查了500余家,发现50余家未达标,经过整改后现均已合格。目前已完成凤凰县城所有片区的餐饮行业整治工作;2020年总共工地检查16家,对9家下达了整改文书,其余均已整改到位。行政处罚案件三起,共处罚金170000万元整,有效的提升凤凰城区环境质量。

(三)加强危废、核与辐射监督管理。一是落实医疗废物、废水收集、转运、处置监管工作,全面禁止医疗废物自行处置行为。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所辖区域新冠肺炎定点发热门诊、发热隔离观察中心以及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实现新冠疫情期间33家医疗机构全覆盖,完成全县13家涉辐射单位、5家产废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按时上报全县医疗机构详细产废明细,为我县平稳度过疫情高发期做出了积极的响应。二是完成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备案(将污水处理厂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名册)。三是危险废物大排查大调查,2020年1至11月共产生危险废物179.311吨,含汞废渣0.851吨,废铅酸电池39.5吨,废矿物油16.7吨,医疗废物122吨,其他危废0.26吨。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五、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提升环境质量

(一)配合省厅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坚决把水质自动站建设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水质自动站建设,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先后多次前往水质自动站建设现场,亲自调度、亲自部署、组织召开专题现场会目前,已完成凤凰县域解放岩和木枝溪水站的建站工作。

(二)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与数据发布。一是实行国控空气站数据24小时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数据审核复核工作。定期开展PM2.5的比对监测和检查,并安排专人定时查看省控气站、区域站监测数据,负责数据复核。2020年1-10月对我县空气监测有效天数305天,优良天数共298天,PM2.5平均浓度2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每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7.7%。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二是每月按时开展水质常规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每季度做好农村环境监测和千吨万人水源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全年完成了1—10月份的地表水常规水质监测、4个省控水质考核断面、3个农村环境监测、3个千吨万人水源监测、2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全面掌握企业排污情况。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管。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凤凰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编制,制定了《凤凰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并已通过审核公布。完成噪声年度报告。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持续加强城市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六、实施环境整治工作

今年,我局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开展了禁养区调整划定工作,政府办印发《凤凰县禽畜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确定禁养区调整方案。调整禁养区3个,调整面积241.1平方公里,最终划定禁养区6个,划定面积323.07平方公里。积极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实施后,既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又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也保障了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进一步完成“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凤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为2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目前已全部完工。

(二)沱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沱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和千工坪镇之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现已完工。

(三)废渣治理项目。一是茨岩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采矿废渣治理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楠木冲片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已于2020年12月进场施工,预计明年9月底完成。二是新场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下达资金624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对新场镇历史遗留废渣进行收集治理,对受污染河道进行修整,共治理废渣3.5万方,治理面积20250平方米。预计明年完工。三是凤凰县蓝翔化工厂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杜田村,总投资1300万元,由凤凰县城投公司实施,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报告正在评审,预计12月上旬完成风评,风评完成后进场施工。

七、依法依规加强环评审批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廉政放”改革,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2020年排污许可管理情况。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类发证11家企业,重点管理类发证1家企业,登记管理类82家企业。在进一步缩短办件时限的前提下,按时办结了受理的所有项目。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今年1-11月份,审批建设项目34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1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意见核查19家企业。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回复企业征询事项42项,受理办结事项目9件。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填报及发布权责清单39项,完成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共46项,完成率100%。

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我局在州局和上级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把握小康指标,实施精准控制,由我局负责完成的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到三类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三个指标均达到超过2020年目标值,实现程度达到三个100%,以满分3.6分分值为小康建设贡献了生态环境力量。

九、党建工作及其他工作

(一)我局党组积极实施党建引领,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与我局党建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政治意识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铸实了凤凰分局环保铁军,全局先进不断涌现。左催福同志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同时被县委组织部推荐为“湖南省庆祝建党99周年重点宣传对象”;田阳同志荣获县政府办党委优秀党员”称号吴献高同志被推荐凤凰县劳模;王廖明同志被县委组织组作为党务工作者推荐参加赴江苏异地培训;我局被评为“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罗晓宁和田梅花两位同志分别被评为国家和省级污染源普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在绩效考核上实行政治表现、工作任务完成双挂钩,有力地促进了政治挂帅引领业务发展的新局面形成。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管服建设

(三)开展精准扶贫。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局上下齐心,严格实行精准扶贫帮扶责任制,将帮扶责任落实到人,对象落实到户,干部对贫困户数据入脑入心,切实完成我局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四)依据职责认真组织本县环境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县食安委开展食品行业安全整治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对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凤凰县非煤矿山、辖区内医院、城餐饮店等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五)狠抓平安创建、信访维稳、城市工作、“四城同创”、禁毒、创卫、美丽湘西等工作。

(六)积极进行五个文明建设及其他建设。参加并进行了相关培训,整理完成了州文明标兵单位的资料建设。保持更新网络数据和动态。积极申报民族团结创建,推动民族团结建设。

(七)加强业务培训,收看或参加省、各项环保业务培训活动。

十、积极应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

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分局设立了环境信访接待室,建立健全信访规章制度,更新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明确专人负责,对来自网格、电话、来访、联名、网络等环境信访案件、投诉及时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全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各类环境有效信访、投诉共80起,其中环境投诉60起;危废辐射投诉5起;信访件上级交办件2件、大气污染4件、水污染9件,办结及回复率100%。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干群关系。

十一、环保宣传工作

我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及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设“环保剧场”,投放环保宣传口号,环保知识进校园,为村民赠送分类垃圾桶,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自觉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生态环境改善依然任重道远,环境保护依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我局法制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1、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2、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二是我局环保专业人员配备与当前的环境管理需要相差甚远,急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三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部门沟通协调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地管理职责不明确,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互相推诿现象。在调度《湘西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工作指标时,各相关责任单位任务不明确,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有的进展情况几个月不变,应付了事,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提供不了。四是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现场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五是在环保设施后期运行维护中存在资金保障不足,运维人员短缺。

2021年工作安排

1、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

2、狠抓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源监管,对饮用水源定期监测和巡查。继续开展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评估,对个别“千吨万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没有划定保护区的继续开展划定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我县餐馆、酒吧、洗车行业、垃圾处理场、尾砂库、污水处理厂等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督监测。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和减排任务。抓好排污权交易费征收工作。

4、严格规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贯彻落实。

5、加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继续做好资金申报,环境项目管理工作。

6、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不符合整体规划项目环评审批,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7、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8、全面开展全民奔小康建设,继续严抓平安创建、精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创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城市工作、“四城同创”、禁毒、创卫、美丽湘西等工作。

9、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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