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2020年工作计划
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2020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对标对表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要求,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按照“六个一”要求,完善基础工作,抓紧问题整改销号,对正在推进、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加快进度,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常抓不懈。转变作风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务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二、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收官之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源头防治,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精准治污,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工程,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依法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部门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推进城乡同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继续突出“矿业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三大重点,强化“转型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三大举措,利用“督察问责、监管执法、宣传教育”三个手段,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科学支撑”三大保障,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以“三大保卫战”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天蓝水清”和土壤环境质量稳定的向好目标。
三、贯彻《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转型。一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和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好整改落实,严肃督察纪律,强化督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二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执法层级责任,推进综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执法。三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确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总规矩,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四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控,建立对生态环境全天候、全范围、无死角信息化监控,加强日常监管和线下监控,强化监控信息响应,加强监控信息应急处置。五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格局,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总体格局,生态环境系统“四纵”垂直管理格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横”协作格局,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的系统格局和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六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健全法规标准,完善保护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扶持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加强基层创建。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数据,加强监测数据采集,强化大数据集成、数据分析及应用。八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能力,提升监测、执法、督察和宣传发动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到2021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全面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总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任务要求基本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四、积极申报污染治理项目,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一是申请上级专项资金3994万元,实施凤凰县沱江河城区段(堤溪至桃花岛)治理工程,建设堤溪、桃花岛湿地公园,进行生态湿地建设,对植被、水生植被恢复重建,沿岸景观建设及生物多样性建设。二是申请上级资金5992万元,实施凤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工程,对两林乡大小坪水库、阿拉营镇塘桥水库及落潮井乡龙塘河水库建设围栏、标识标牌,种植生态涵养林,退耕还林,并对水库周边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三是申请上级资金2800万元,实施凤凰县新场镇历史遗留采矿废渣综合整治工程,对项目区域内约3.7km河道底部及两侧约6000m2的废渣进行清运并安全处置,同时对河道进行护坡及生态恢复。四是申请上级资金200万元,实施凤凰县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健全我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监测基础设施配置,提高监测技术水平,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为全面掌握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