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国土空间规划全委会审议通过《凤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其他部门:

凤凰县国土空间规划全委会审议通过《凤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日期:2023-04-21 15:10 来源:胡朝辉 字体大小: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4月20日上午,县委书记毛家主持召开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樊忠清,县委副书记贾明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岳兵,县政协主席田儒勇出席会议。县领导滕琼及宋建萍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凤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凤凰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成果方案,审查了沱江镇金坪社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大唐领域”项目用地红线调整。

会议听取了《凤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方案汇报,指出《总体规划》从2020年启动至今,充分吸纳了多方意见,规划合理、总体系统完善,充分体现了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引领性与可操作性。《总体规划》要根据会议意见尽快把成果继续完善,把握当前与未来的关系,划定合理的中心城区范围,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交通路网,做好城市风貌管控等,推动规划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会议强调,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三区三线”巩固发展基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专项规划,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权威性。二要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指标和管控要求、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统筹保障各类用地,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有关规划承诺事项,做到规划科学合理。严格落实基础调查、实地调研、初稿编制、民意征询、专家部门审查、规委会审议等各项程序,做到内容详实,程序严谨,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逐级审议报批。三要严格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各级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全过程在线管理。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手续,不予确权登记。要严格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无处遁形。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沱江镇、廖家桥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