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公示
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凤凰县沱江镇中心市场地块
1、闲置土地认定:根据2017年1月19日,凤凰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331232017B00087,约定动工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竣工时间2020年1月19日。该宗地位于沱江镇建设路,面积为24550.6公顷,用途为商服用地。交底后用地单位动工强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认定标准:“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2018年第2次县规委会、2020年第1次县规委会审查通过设计方案,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为23383.8平方米,建筑基地总面积1131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484.11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59536.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5947.12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5809.63万元。根据询问笔录本人自述,该项目前期基坑开挖、护壁等场地平整,已投入资金5000万元(根据2024年11月1日询问笔录)。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认定标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中止开发建设超过一年。因此,该地块应当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
2、闲置原因:经核查,该宗地于2017年1月19日,凤凰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5月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由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按程序转移登记到凤凰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人发生了变化,2020年1月份土地交付后凤凰县华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始动工。2020年6月24日经规委会(第1次会议)审查通过调整用地面积和容积率,2020年9月11日我局送达需补交土地价款的催款通知书。2022年9月份因企业资金、内部问题等其他原因停工至今,造成土地闲置,属于自身原因。
3、处置方案: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凤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