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部门职责概述
1、部门基本情况
凤凰县公安局成立于1957年12月,隶属于凤凰县人民政府,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管理形式为公务员管理。单位原址在沱江镇南华路10号(已于2016年4月26日搬迁至沱江镇二级路旁大坳村)。
凤凰县公安局现有在编在岗民警247人,事业编人员55人,离退休人员74人,辅警450人,一村一辅警289人,全局有16个内设机构、32个派出所机构、2个直属机构。
2、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指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单位)部门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年度资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度凤凰县公安局年度部门总收入为122810305.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10305.70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共计126800590.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77274.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31258.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16916.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175141.72元。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753230.2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9025.26元,公务接待费914205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1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0000元,公务接待费95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手续齐全,票据规范。
3、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2021年我单位新增资产配置5022105.12元,其中:通用设备2810397.12元,专用设备1140724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70984元。
本年减少资产配置437628元,其中通用设备437628元。
截止 2021 年12 月 31日,共有车辆61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决算总额9274155.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8667351.20元,政府采购服务606804.76元。
5、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公用经费决算总额11565234.66元,其中:办公经费763156.1元,水费、电费、差旅费2064235.42元,会议费、培训费14985元,劳务费420484.11元,委托业务费193980元,公务接待费90970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9025.26元等等。
6、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6800590.89元,其中,基本支出75752990.57元,项目支出51047600.3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75752990.57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4927740.9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3935.21元,卫生健康支出2313167.43元,住房保障支出29181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年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本部门2021年项目收入总数47115715.13元。项目支出决算数51047600.32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816275.32元,城乡社区支出13231325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项目年初结转3931885.19元,本年度项目收入总数47115715.13元,本年度项目支出总数51047600.32元,年末项目支出结转0元。
3、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项目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精神,严格遵守、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严格按照项目程序,从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再到实施等,直到最后验收,始终严把质量关,资金关和安全关,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出现一起安全质量事故,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及时组织验收、报账、拨付项目款。按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进,对项目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及时统计分析,上报信息和报表,为部门汇总分析提供依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313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31325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投入
6.1.1在职人员控制率(8分)
根据凤凰县公安局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凤凰县公安局经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3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数302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302/310)×100%=97.42%
凤凰县公安局人员编制共310名,实际在职人数302名,在人员编制控制上未有超编现象,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7.42%。根据在职人员控制率评价标准: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8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在职人员控制率计8分。
6.1.2“三公经费”变动率(8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共计2810000元。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共计2810000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2810000-2810000)/2810000≤0。
综上得,凤凰县公安局在“三公经费”控制方面做的较好,在物价及业务量大增情况,能厉行节约,没有增加“三公经费”。
根据“三公经费”评价标准:“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变动率计8分。
(二)过程
6.2.1预算完成率(8分)
根据2021年度决算报表、总账明细账、《凤凰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凤凰县部门预算的批复》,上年度结转结余3990285.19元,年初本级财政预算数为96980206.17元,本年追加预算25830099.53元,收入决算数为122810305.7元,年末结余0元。因此,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3990285.19+96980206.17+25830099.53-0)/(3990285.19+96980206.17+25830099.53)=100%
根据预算完成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8分,每低于5%扣2分,本次预算完成率为100%,故本次预算完成率计8分。
6.2.2预算控制率(8分)
凤凰县公安局本年追加预算25830099.53元,年初预算为96980206.17元。因此: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25830099.53/96980206.17=26.63%。
根据预算控制率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在=0,计满分8分;预算控制率在0-10%之间(含),计6分;在10-20%(含),计4分;在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故本次预算控制率计2分。
6.2.3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并结合2021年度决算报表,本年度核实的实际公用经费为11565234.66元。2021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9720838元。故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11565234.66÷9720838)×100%=118.97%。
根据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公用经费控制率计0分。
6.2.4“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2020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数为2754476.7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9566.78元,公务接待费91491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1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0000元,公务接待费95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
详细见下表:
单位:元
类别 | 实际数 | 预算数 | 超支数(+)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39025.26 | 1860000 | -20974.74 |
公务接待费 | 914205 | 950000 | -35795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合计 | 2753230.26 | 2810000 | -56769.74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2753230.26/ 2810000)×100%=97.98%。
另外,本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手续齐全,票据规范。根据评分标准,100%以下(含)且管理规范计满分8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故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6.2.5政府采购执行率(8分)
经过查看部门决算报表,本年度核实的政府采购金额为9274155.96元。2021年凤凰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数为9305000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9274155.96/9305000×100%=99.67%
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9.67%,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故政府采购执行率计8分。
6.2.6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凤凰县公安局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凤凰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凤凰县公安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管理制度,凤凰县公安局改进文风会风、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办法,凤凰县公安局财会核算管理制度,凤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根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2分。凤凰县公安局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计8分。
6.2.7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根据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标准: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凤凰县公安局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故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
6.2.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21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会计信息资料已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在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三)产出及效果
6.3.1 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8分)
1、坚定不移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核查涉黑涉恶线索4条,办结4条;摧毁龙某等人涉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抓获往年涉黑涉恶在逃人员5名。全局共立刑事案件807起,破案350起,刑事拘留328人,逮捕260人,取保候审179人,监视居住23人,移送起诉424人;行政案件受案1479起,结案961起,行政拘留386人,罚款133人,警告15人。持续严打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成立反电诈中心,建立“大预警”机制,累计端掉各类电诈窝点12个,抓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128人,刑事拘留114人;扣押电话卡200多张、银行卡158张、手机70余部、电脑U盾若干。冻结各类涉诈骗账户30个,直接挽回群众损失320万余元。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六进”活动,组织宣传8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铲除罂粟原植物5280株。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开展“三清一收”行动,精准管控全县吸毒人员1231人,100%纳入风险分类评估范围,做实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紧盯“三品”全环节监管,100%落实“双核查”,100%落实销售核验、办证核销、异地协查和委托监管。严打涉毒品违法犯罪,移送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30人,行政查处吸毒人员27人。
2、坚定不移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夯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后劲。刑事技术手段建设居全州前列,声纹、虹膜、Y库实战应用作用巨大,DNA血样采集率100%,指纹采集率100%,人像采集率100%,手机采集率90%,声纹采集率100%;涉诈重点人员声纹100%,盗抢骗案件足迹采集率100%,十一类案件现场勘查合格率100%。推进350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应用,完成全县13台巡逻车4G视频网络改造。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应用,新增数据2606条,打通与重点人员“一体化”管控系统壁垒,人口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社会治安防控和犯罪打击能力不断提升。严格户籍管理,补采指纹34450人,开展上门办证1409人次。持续推进“雪亮乡村”建设,乡村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摄像头建设1000个。大力推进派出所建设,落实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派出所警力配比达41%。
3、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开展2021昆仑专项行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食药环等违法犯罪,移送起诉食药环犯罪嫌疑人23人。开展黄赌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办理涉赌案件14起,处理26人;涉黄案件24起,处理31人。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对50名滞留缅北高危人员实行“逐人建档”“一人一档”,并组织民警深入缅北重点人员家中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劝返,提高核减率。截至目前,已成功核减缅北高危人员36人,核减率72%。用心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将“放管服”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全员考核管理,推出系列便民惠企举措,全县开通身份证派出所延伸点12个,累计受理身份证业务30846人,交管业务二十五项措施、服务上门、绿色通道等创新举措,深受社会好评。召开警企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建立需求清单,现场办公解决。做实项目警官制,实现派出所民警走访辖区企业全覆盖,累计走访企业(项目)51家(个),办理实事34件,整治问题12个。严厉打击阻碍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涉“三重”矛盾纠纷24起,查处治安案件20起,破获刑事案件3起,打击处理11人。严惩破坏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立五类案件12起,移送起诉18人。用心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组建14人乡村振兴工作队,规划乡村振兴发展路线图,推动文明乡村建设,整顿村部环境卫生乱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处,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据评分标准,本单位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得分为8分。
6.3.2经济效益(3分)
由于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且2021年本单位资金管理未存在违纪行为;资产处置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符合规定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6.3.3社会效益(3分)
通过考量本单位2021年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本单位2021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县政府规定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6.3.4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编制了凤凰县公安局内部控制手册,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来管理规范本单位,从而促进本单位文风会风得到改进,经费管理及资产管理得到加强;在2021年度本单位不断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且在2021年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降低了行政成本。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6.3.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评价组共发出问卷350份,共收回350份,其中:社会群众160份、部门内部65份、服务对象125份。每份问卷20个题,满分100分。根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标准:满意度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本次评价发出的问卷,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7.5%,处于90%-100%区间,故本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实施绩效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中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今后要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和《凤凰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凤财绩〔2021〕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培训,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按照文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质量。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2、健全培训机制,搞好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知识的培训,安排与绩效管理评价有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让全部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在单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掌握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提升工作的效率。
3、要健全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细化量化,做到指标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逐步增大定量评价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