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风景名胜区内从事交通、服务等项目经营者资格确定服务指南
FB/FHXZ
凤凰县行政许可标准
FB/FHXZ FHFJMSQGLC001—2017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风景名胜区内从事交通、服务等项目经营者资格确定服务指南
2017-08-20发布 2017-09-01实施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发布
风景名胜区内从事交通、服务等项目经营者资格确定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凤凰风景名胜区、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内从事交通、服务等项目经营者资格确定事项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1.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2.《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九条: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颁发特许经营许可证。
四、受理机构*: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五、决定机构*: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六、数量限制*:有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
(二)服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三)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自然人、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技术、经营负责人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证明(原件1份);
3.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具有相应的资金、设备和设施证明材料(三个月银行流水、设施和设备照片或所有权证明);
5.征信报告(原件);
6.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
十、申请接受◇:见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网站http://www.fhzf.gov.cn/zwgk/bmxx/zfbm/fhxfjmsglc/
地址:凤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窗口
电话:0743—3506759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发布招标公告,申请人报名,提供资料→受理→招投标→审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发证
十二、办理方式*:书面审查、现场核实
十三、办结时限*:八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五、审批结果:发放《特许经营权许可证》
十六、结果送达:即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自取
十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见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网站政策法规专栏http://www.fhzf.gov.cn/zwgk/bmxx/zfbm/fhxfjmsglc/
十八、咨询途径◇:见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网站http://www.fhzf.gov.cn/zwgk/bmxx/zfbm/fhxfjmsglc/ 窗口电话:0743—3506759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743——12342
二十、办公地点和时间*:
地址: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号大厅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 下午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见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网站http://www.fhzf.gov.cn/zwgk/bmxx/zfbm/fhxfjmsglc/
附录:
- 交通、服务等项目经营者资格确定流程图
- 技术、经营负责人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证明(填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