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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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1-10-22 16:46 来源: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字体大小:

附件4

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协税护税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主管部门凤凰县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评价组R

2021年4月20日

凤凰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陈少华

联系电话

0743-3506969


地  址

沱江镇堤溪路体育中心内

邮编

4162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计划投资额(万元)

2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州财政


州财政



县财政

20

县财政

20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其他


其他



凤凰风景名胜区内的协税护税工作是管理处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税务部门在凤凰国家级和省级两个风景名胜区开展的依法依规的向企业和经营性行业机构收取税务工作。具体包括:(1)协助住建、执法、环境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收取经营性企业和商户应该缴纳的卫生、工商和地税国税等费用;(2)在景区范围内,对所有经营性企业商户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缴纳相关税费依据后,再执行行业准入和装修入驻的把关审批;(3)对在景区范围内不依法缴纳税费的企业、事业、个人等行为,进行停业整改工作,推动国家税务管理制度落有实效。


一、协助县直相关税务部门完成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和经营商户的年度税费上缴及催缴工作。

二、落实好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和经营活动审批把关工作,对经营税费缴纳相关依据进行核实,对未缴纳或未及时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税费的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实行办证限制。

三、确保在凤凰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经营企业和商户依法依规上缴相关税费达90%以上,完成未上缴户的90%以上。





项目 完成 情况

一、已经抽调单位经营管理科专职人员配合县环境卫生局开展工作,已经完成环卫局要求在古城区域的商户依法依规缴纳的卫生费;

二、已通过各部门涉税专题会议讨论,健全了在凤凰风景名胜区内合法合规的企业和经营户,必须依法依规上缴国家和地方执行的税费缴纳费用,并从证照办理予以前置把关审批的管理制度。

三、已经组织人员完成上一年度各种税费协助催缴工作任务。



资金

投入

情况


根据凤财经【2020】0039指标文号县财政2020年1月拨入协税护税工作经费20万元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定专门征缴责任人的协税护税征缴管理工作小组。

二、依法依规在建设、装修、经营项目的许可,甄别、办理证照等环节对税务上缴进行督查督办。

三、协助税务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各类税费缴纳工作任务。


经济

效益

分析

保障凤凰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依法依规经营氛围,为凤凰旅游事业助推凤凰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社会

效益

分析

协税护税工作得到社会两好的评价,对营造依法依规办事和公平公正经营塑造典型,对带动旅游发展推动凤凰经济持续向好发展趋势提供了有力保障。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单位对税务征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以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到底,实行管理过程明细化、目标任务量化、管理结果公开化。全力推进和完成税务征缴工作。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严格按照工作经费开支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存在

问题

分析

建议税务部门依据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开展相关税费缴纳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州优惠政策的落地工作。





合格


不合格



1.加大税费征缴过程中的工作经费投入。

2.加强多部门联动和协作,推动协税护税工作落有实效。

3.在依法依规基础上推进协税护税工作评价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周红辉

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周红辉


刘少早

规划建设科科长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刘少早


滕海权

执法监督科科长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滕海权


陈少华

资源保护科科长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陈少华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周红辉



2021 年 4月 20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杨光仕


2021年 4月 20日


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解释

分值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3 

决策程序

5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2 

分配结果

6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3 

到位时效

2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7 

财务管理

3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1 

管理制度

9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已经完成相关税务部门部署给我单位的税费征缴工作任务的99%。

4 

产出质量

4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税费征缴的产出质量已经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4

产出时效

3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相关税费征缴已经如期达到年度绩效目标。

3

产出成本

3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税费缴纳成本在绩效目标控制之内。

3

项目效果

40

经济效益

8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税费征缴能对应填补县相关经济增效目的,缓解了县财政经济支出的压力。

5 

社会效益

8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税费征缴的社会评价和综合评价较好,社会支持率在95%以上,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7

环境效益

8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税费征缴对环境保护产生积极影响,营造保护成本降低氛围,同比减少了上年度环境破坏3成以上。

7

可持续影响

8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税费征缴对公平营商、对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税费征缴工作,社会98%以上群众都比较满意,99%的群众支持,这是依法经商,回馈国家的本职工作。

8

总分

100


100


100



9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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