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
凤财农〔2022〕4号
凤凰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绩效目标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 (财办农〔2019〕68 号 ) 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审核通过的 2022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抽查或重点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请你单位在绩效目标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预算执行中,你单位应建立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以确保绩效目标不偏离。预算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每月底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四、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请按本次批复的通知,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凤凰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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