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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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03 09:22 来源:县财政局法规股 字体大小:

2022年,凤凰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求,抓好法制机关建设,较好完成年度任务,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按要求安排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开展的干部法制培训课程。单位主要领导主持专题学习2次。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2次、其中形成会议纪要1次。按照终绩效考核要求,落实主要领导年终述法。按要求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兵通过本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按要求完成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积极落实关于完善科学立法的具体要求。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站和县财政局网站上公布。积极配合规范性文件制定,对县政府征求意见函未反馈书面意见,配合审查修改和协调。提请颁布实施规范性文件之前,充分做好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三)对标对表推进严格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配合开展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抽查工作,没有违法和不配合现象。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中没有违法办证情况。按要求开展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没有无证执法显现。

(四)积极支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没有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的情况。没有行政应诉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撤销的情况。没有案件出现经行政复议后责令受理的情况。没有出现被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形的情况。没有作为原行政行为机关被告应诉的案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未实行“三统一”的要求。没有规范性文件因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没有本部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仍在执行的情况。

(五)学习宣传并重加强全民守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学法2次。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六)抓好行政审批的具体事项。全面清理并通过网站公布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证明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编制《办事指南》包含事项5项、覆盖率实现100%。落实好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简称放权和“放管服”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没有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法治机关建设整体水平任然有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部分从业人员学法欠深入、用法欠科学,有待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照《2022年度县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和自查情况,进一步梳理加强党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科学立法、推进严格执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全民守法、行政审批、加分项和减分项等八大方面32项具体指标查漏补缺,安排好法制机关建设的年终收官工作,谋划好2023年度工作。

(一)加强法治培训学习。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组织干部学习省、州财政部门法规讲座及电视电话会议。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着重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的领导,发挥法制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立清任组长,分管法规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胜平为副组长,国库、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工负责制。

(三)依法行政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要严格遵守《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各积极组织财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

(四)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干部法规知识学习,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三个年头。要深入开展财政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进一步巩固我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的成效,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从而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为建设法治财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积极开展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按要求积极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组织各股室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模式结合实情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报县审改办审核,经审核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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