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凤凰)应急罚〔2025〕8号
处罚公示内容 | |
文书编号 |
(湘凤凰)应急罚〔2025〕8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张平 |
身份证号码 |
433123********2712 |
处罚日期 |
2025.3.17 |
公示截止期 |
2026.3.16 |
违法事实 |
张平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湘应急发﹝2022﹞9号)第五章烟花爆竹类第一节第一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的规定和局案审委集体讨论意见(湘凤凰)应急罚集〔2025〕3号。 |
处罚结果 |
给予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46件及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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