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禾民烟花爆竹专卖店处罚公示
处罚公示内容 | |
文书编号 |
(湘凤凰)应急罚〔2023〕46号 |
被处罚个人 |
凤凰县禾民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梁家生 |
统一信用代码 |
92433123MA4TER6J4D |
处罚日期 |
2023.9.19 |
公示截止期 |
2024.9.18 |
违法事实 |
2023年8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凤凰县禾民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零售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湘)LS〔202 3〕04252核定储量:140箱/140千克,经现场清点核查,该零售店内共存放烟花爆竹200箱,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60箱。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第五章第二节第十八点第(一)项“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少于50%的。处罚基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少于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实施标准。 |
处罚结果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