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其他部门:

机构设置

日期:2024-03-01 16:43 来源: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伍再贵 字体大小: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 凤凰县堤溪院办公区二楼
单位主要职责 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单位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7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邮政编码 416200 邮箱 fhajj@126.com
值班电话 0743-3221546 传真 0743-3221546
领导班子 姓名 职务 分工
邢凤华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唐庆凯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防汛抗旱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政策法规股、脱贫攻坚后评估及乡村振兴。负责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普法工作。
徐潭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等日常业务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县禁毒办、信访工作、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刘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科技和信息化股)、财务股、党建政工人事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协管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党风廉政。负责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平安创建、民族团结、美丽湘西建设、政府目标管理、周五理论学习、建议提案办理、减负、全面深化改革、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文明单位创建、网站后台管理、党委信息以及人事政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龙雪飞 执法专职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负责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州对县绩效考核、安全生产考核等相关工作。
田鹏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刘军副局长工作。

丁先明 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局工会、乡镇应急能力建设、“五级联动”等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凤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办公室(科技和信息化股)、党建政工人事股 (合并办公) 0743-322154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接待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灾,防汛抗旱监管执法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股 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凤凰县应急管理建设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县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重点工程、应急避难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拟订机关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财务会计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按照权限,承担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股 (合并办公) 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汛抗旱股、地震及地质灾害股(合并办公)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办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风险监测和减灾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合并办公) 承担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达以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预案管理股(合并办公)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合并办公)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股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放管服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公众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