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凤凰县安监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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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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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27 |
23 |
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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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三公经费 |
14.6万 |
13万 |
2.19万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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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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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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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国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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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 |
13.55万 |
13万 |
2.19万 |
项目支出: |
1424.3万 |
183.1万 |
1335.6万 |
1、业务工作专项 |
124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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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5万 |
2、运行维护专项 |
183.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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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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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
20万 |
17.34万 |
14.96万 |
其中:办公经费 |
5.04万 |
8.4万 |
7.65万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26.29万 |
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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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培训费 |
4.2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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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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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1281.69万 |
1435.84万 |
1435.84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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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得分 |
二级指标 |
得分 |
三级指标 |
得分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6 |
预算配置 |
16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8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8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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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58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完成率 |
8 |
100%计满分,每低于5%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7 |
预算控制率 |
8 |
预算控制率=0,计8分;0-10%(含),计6分;10-20%(含),计4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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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
42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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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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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 |
8 |
100%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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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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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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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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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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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及效益 |
26 |
职责履行 |
8 |
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
8 |
根据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含为民办实事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细化自行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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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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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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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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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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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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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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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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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封面格式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凤凰县安监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凤凰县安监局) 报告时间: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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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封面格式(文字部分)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目录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2部门支出描述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2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3产出(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4效果(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凤凰县安监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职责概述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凤凰县安监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主要履行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等九项职责。根据编办核定凤凰县安监局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机关行政编制9名,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目前全局实有人员23人。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协调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凤凰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编制13名实有13人)、凤凰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5名实有2人),财务均未独立核算。由于新的三定方案尚未批复,三定方案批复后,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以新批复三定方案为准。
2018年县安监局专项资金具体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经费4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30万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经费50万元、乡镇安监站建设经费17万元、村干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6.1万元,创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经费2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财务支出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支出时,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基础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三、评价依据
评价组根据《凤凰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县预算单位经费的批复》和《凤凰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文件,对2018年度部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评价,从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健全,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果等进行科学评价。
四、评价方法和过程
接到县财政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成立局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朝晖任组长,副局长龙雪飞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龙雪飞同志兼任,具体人员为田宏彪、吴玉菊、杨爱香、滕懿镦。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核。
五、绩效分析
通过对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结果分析如下:
(一)在职在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23/编制数27)×100%=85.1%。
2、“三公经费”变动率:我局三公经费变动率:2.19/14.6×100%=15%。
3、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350+年初预算390.12-年末结余240.76/上年结转350+年初预算390.12-年末结余240.76+本年追加预算875.89)×100%= 36.31%。
4、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875.89/年初预算390.12)×100%=224.51%。
5、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4.96/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7.34)×100%=86.27%。
6、“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1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3)×100%=16.8%。
7、政府采购执行率: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数,实际发生无政府采购数,执行率为100%。
8、管理制度健全性上,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
9、资金使用合规性上,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0、职责履行:2018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本办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1、履职效益:2018年,各股室工作按照年初的计划有序的开展,办事效益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有效率,推动凤凰县社会、经济发展。
12、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种效益指标的完成,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评分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18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到92分,自评结果:良好。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