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2017年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
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4331237558665004
支出科目编码 00303
项目单位 凤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凤凰县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4月25日
凤凰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
杨朝晖 |
联系电话 |
07433221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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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凤凰县沱江镇县水利局大楼二楼 |
邮编 |
41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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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19日~201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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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万元) |
284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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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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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80 |
省财政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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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 |
50 |
州财政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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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 |
154 |
县财政 |
30(2016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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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
单位自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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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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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概 况 |
项目名称为“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起止时间从 2017年1月19日~2017年12月31日,计划资金总额为2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州级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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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位于凤凰县新场镇(原茨岩乡)天寨村,该尾矿库坝体由初期坝和堆积坝组成,初期坝底标高278m,坝顶标高300m,初期坝高22m,堆积坝顶标307m,堆积坝高7m,尾矿库总坝高29m,总库容62.5m3,库内堆积尾矿约55万m3,等别为五等库。该库初期坝及堆积坝边坡均过陡,存在垮坝风险,排洪系统过流能力小,不能满足尾矿库安全防洪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治理。由于原企业已经破产倒闭,属无主尾矿库。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安监局作为该无主库的治理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内容为初期坝加固、堆积坝削坡治理、增设排渗设施、新建排洪系统、沉淀池、观测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该治理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84.8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04.85万元,前期勘察设计费用30万元、后期工程其他费用30万元,预备费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130万元,其他资金由县本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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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由于库区周边征地困难、周边村民阻工特别是2017年3月底开始进入汛期等因素影响,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缓慢,于2017年12月完成工程治理现场施工。2018年2月2日,州安监局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工程项目。目前,该治理项目已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 凤凰县安监局按照国家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委托湖南蓝天设计公司编制了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由湖南湘煤基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尾矿库治理施工,委托湖南天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已完成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汛期安全。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尾矿库隐患治理后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按设计施工,施工质量合格。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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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投入 情况
|
经统计,财政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共160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支付107万元,其中2016年支付前期勘察设计费用27万元、2017年暂付工程款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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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无主尾矿库安全度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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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效益 分析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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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分析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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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成立尾矿库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明确了资金管理、拨付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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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认真贯彻执行省、州有关尾矿库治理的政策规定,加强对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资金管理、拨付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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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治理资金缺口124万元需县级财政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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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结 论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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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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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建 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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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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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晖 |
局长 |
县安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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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集富 |
副局长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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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宏彪 |
财务股股长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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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红 |
矿山股股长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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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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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解释 |
分值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1 |
||
分配结果 |
6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5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2 |
到位时效 |
2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6 |
||
财务管理 |
3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9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尾矿库隐患治理后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按设计施工,施工质量合格。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
4 |
产出质量 |
4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
4 |
||||
产出时效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
3 |
||||
产出成本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按绩效要求控制成本,节约支出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8 |
||
社会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8 |
||||
环境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此项目实施对环境未产生任何消极影响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8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94 |
附件2
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4331237558665004
支出科目编码 00303
项目单位 凤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凤凰县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4月25日
凤凰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
杨朝晖 |
联系电话 |
07433221546 |
||||||||||||
地 址 |
凤凰县沱江镇水利局大楼二楼 |
邮编 |
416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293.1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93.10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州财政 |
|
州财政 |
|
||||||||||||
县财政 |
293.10 |
县财政 |
293.10 |
||||||||||||
单位自筹 |
|
单位自筹 |
|
||||||||||||
其他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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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概 况 |
项目名称为“2017年本极财政预算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支出”,起止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总额为本级财政拨款293.1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资金183.1万元,具体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经费40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经费50万、打非治违工作经费50万、乡镇安监站建设工作经费17万、村干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6.10万。从政府基金调整项目中增拨专项经费110万元,具体为: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项经费10万元,全县铅锌选矿排查及尾矿库整治专项经费15万元,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创建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扶贫联系村(禾库镇2个村)抗旱救灾专项经费10万元,黄金周旅游安保奖励专项经费1万元,州庆及十九大特护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及维护工作专项经费40万元,三王阁巨里冲地址滑坡点及周边房屋安全检测专项经费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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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着重点,以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着力点,保障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中心工作,推动实施好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全面开展大宣传大培训、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迎检、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等工作。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为安监系统重点工作提供保障,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改善基层安监部门的监管执法条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督促乡镇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遏制较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创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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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抓好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印发了《凤凰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全年累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0余次,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次。提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凤凰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1、抓好督查工作,做到“特殊时段不松懈”。认真开展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监局统一制作带队检查日志本,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位分管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参照使用。制定下发十九大和国庆州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检查“回头看”等工作。下发通报文件4份,对县直、乡镇等14个单位启动事前问责。 2、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进行管控。一是实行风险分级管控。督促企业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按照风险等级,对区域内企业实施分级监管,重点从涉危企业的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目前,全面完成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A、B、C”三级风险分级,其中A级风险企业2家、B级风险企业20家、C级风险企业140家,“红橙黄蓝”4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初见雏形。二是彻底消除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明确治理机构、人员、措施、时限及预案,确保隐患及时消除。目前,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25处重大安全隐患中涉及我县的湘西鼎新矿业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湖南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县铅锌矿等3处重大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上报进行销号。另外,州政府前三季度督查发现的38处问题隐患已全面完成整改,剩余“王家寨安置区土地平整土石方项目没有排土场设计方案,渣土随意倾倒”问题,已完成地勘、设计等工作,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3、抓好安全宣教工作,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警示视频“七进活动”,在客运车载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LED屏、城区12块大型LED广告牌、19家酒吧室内LED屏等,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宣教视频,已在281个村(社区)、49所学区(校)、42家企业张贴标语2000条、播放警示视频200次,发放宣传画册9400份。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及“最美安全卫士”演讲比赛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累计完成乡镇安监人员培训600人次,重点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930人次,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生产行为不断规范。我县水打田乡、新场镇、落潮井镇、林峰乡、吉信镇、千工坪镇成功创建省级示范乡镇。集中开展地质灾害、校园安全、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古城消防等重点领域大型应急演练7次。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经统计,县财政局批复下达本级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共 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通过有关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
||||||||||||||
经济 效益 分析 |
全县未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及经济损失持续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县安监局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县未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7年凤凰县安全生产工作排名全州第二,连续第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调整了局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朝晖任组长,副局长龙雪飞任副组长,田宏彪、吴玉菊、杨爱香、覃红燕等为成员,具体工作由龙雪飞负责牵头,田宏彪、印庆帅负责承办,局办公室等股室予以配合,健全了项目实施管理机构,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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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在日常财务核算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坚持“重点整治工作优先,基础工作优先,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优先”等原则,保证资金投入产生最大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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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我局安全监管职能多,监管范围广,监管的对象多,直接管理着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行业,同时还承担了县安委办的日常工作。因此,监管执法工作任务重、重点整治工作多、工作督查督办次数多、综合协调任务重、车辆运行次数增多,各项工作经费开支增加较多,国务院、省、州等各项迎检接待工作任务明显增多,导致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比较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
||||||||||||||
自 评 结 论 |
优秀
|
||||||||||||||
优 |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有 关 建 议 |
鉴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为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局经费面临的实际困难,建议加大对我局经费的保障力度,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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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吴耀程 |
主任、局长 |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
|
||||||||||||
龙雪飞 |
副局长 |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
|
||||||||||||
田宏彪 |
副主任科员 |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
|
||||||||||||
杨爱香 |
办公室主任 |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
|
||||||||||||
向柏承 |
综合协调股股长 |
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解释 |
分值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1 |
||
分配结果 |
6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5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3 |
到位时效 |
2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6 |
||
财务管理 |
3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9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
4 |
产出质量 |
4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
4 |
||||
产出时效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本年度 |
3 |
||||
产出成本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按绩效要求控制成本,节约支出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全县未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及经济损失持续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
8 |
||
社会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县安监局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县未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7年凤凰县安全生产工作排名全州第二,连续第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 |
8 |
||||
环境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此项目实施对环境未产生任何消极影响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通过该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得到群众和代表的好评,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
7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93 |
附件2
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433123000001678(1-1)S
支出科目编码 00303
项目单位 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部门 凤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4月25日
凤凰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
杨朝晖 |
联系电话 |
07433221546 |
||||||||||||
地 址 |
凤凰县沱江镇县水利局大楼二楼 |
邮编 |
416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6月~2017年12月31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220.2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20.20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州财政 |
30 |
州财政 |
30 |
||||||||||||
县财政 |
|
县财政 |
|
||||||||||||
单位自筹 |
190.2 |
单位自筹 |
|
||||||||||||
其他 |
|
其他 |
|
||||||||||||
基 本 概 况 |
项目名称为“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起止时间从 2017年6月~2017年12月,计划资金总额为220.20万元。其中:2017年州级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90.2万元。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位于该库始建于2006年,现有初期坝为碾压堆石坝,坝高6.0m,堆积坝高12.0m,总坝高18.0m,现堆积尾矿约30.0×104m3,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按坝高、库容均属五等库。 经现场勘察,金山尾矿库存在挡水坝坝体尺寸单薄、排洪系统失效、无排渗设施、观测设施不完善等安全隐患。为消除库区的安全隐患,凤凰县人民政府责成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内容为金山尾矿库隐患治理范围包括:挡水坝加固、排洪系统改造、增设排渗设施、完善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等。该治理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20.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2017年上级财政补助30.00万元,其他资金由企业自筹配套。 |
||||||||||||||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尾矿库隐患治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院编制了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复了尾矿库周边因洪灾水毁的乡村公路,修复了洪水冲坏的沉淀池,回填了尾矿库溢坝的子坝渠口,其他隐患尚未治理完成。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经统计,拨付2017年州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修复了尾矿库周边因洪灾水毁的乡村公路,修复了洪水冲坏的沉淀池,回填了尾矿库溢坝的子坝渠口。 |
||||||||||||||
经济 效益 分析 |
修复了尾矿库周边因洪灾水毁的乡村公路,修复了洪水冲坏的沉淀池,回填了尾矿库溢坝的子坝渠口。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该项目隐患治理,修复了尾矿库周边因洪灾水毁的乡村公路,修复了洪水冲坏的沉淀池,回填了尾矿库溢坝的子坝渠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明确了资金管理、拨付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认真贯彻执行省、州有关尾矿库治理的政策规定,确保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 |
||||||||||||||
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由于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生产亏损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资金短缺,企业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该企业已被县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行文关闭。凤凰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垫资作为应急抢险工程进行安全和环境闭库隐患治理。 |
||||||||||||||
自 评 结 论 |
良好
|
||||||||||||||
优 |
|
良 |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有 关 建 议 |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杨朝晖 |
局长 |
县安监局 |
|
||||||||||||
陈集富 |
副局长 |
县安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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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宏彪 |
财务股股长 |
县安监局 |
|
||||||||||||
杨秀红 |
矿山股股长 |
县安监局 |
|
||||||||||||
|
|
|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解释 |
分值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1 |
||
分配结果 |
6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5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2 |
到位时效 |
2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1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6 |
||
财务管理 |
3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2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9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8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凤凰县宏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尾矿库隐患治理后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按设计施工,施工质量合格。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
3 |
产出质量 |
4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
3 |
||||
产出时效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
3 |
||||
产出成本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按绩效要求控制成本,节约支出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6 |
||
社会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7 |
||||
环境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此项目实施对环境未产生任何消极影响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该项目治理完工,彻底解除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渗系统等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确保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5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82 |
附件2
凤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退出财政奖补资金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4331237558665004
支出科目编码 00303
项目单位 凤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凤凰县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4月25日
凤凰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
杨朝晖 |
联系电话 |
07433221546 |
||||||||||||
地 址 |
凤凰县沱江镇县水利局大楼二楼 |
邮编 |
416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6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211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211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511 |
省财政 |
511 |
||||||||||||
州财政 |
240 |
州财政 |
100 |
||||||||||||
县财政 |
460 |
县财政 |
360 |
||||||||||||
单位自筹 |
|
单位自筹 |
|
||||||||||||
其他 |
|
其他 |
|
||||||||||||
基 本 概 况 |
项目名称为“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退出财政奖补资金”,起止时间从 2016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计划资金总额为12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1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11万元、州级财政专项资金24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烟花爆竹非主产区逐步退出”的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要求通过整顿治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目标。按照省、州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了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印发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16〕99号),明确了县级退出奖补政策。广泛宣讲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有关政策,动员全县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主动退出,尽早转产转型,确保企业损失降到最低。实现2016年第前凤凰县腾鑫花炮厂、凤凰县出口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永兴花炮厂、凤凰县勾良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花炮厂、凤凰县旭日花炮厂6家企业自愿退出,2017年底凤凰县九龙花炮厂1家企业自愿退出,实现全县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退出的工作目标。 |
||||||||||||||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县安监局联合相关部门及乡镇积极引导全县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动退出,2016年明确了已退出企业的监管责任,已退出6家企业没有出现非法生产行为。凤凰县腾鑫花炮厂、凤凰县出口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永兴花炮厂、凤凰县勾良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花炮厂、凤凰县旭日花炮厂6家申报退出企业已通过县级、州级、省级验收。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经统计,省、州、县财政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共1211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拨付6家退出企业。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凤凰县腾鑫花炮厂、凤凰县出口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永兴花炮厂、凤凰县勾良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花炮厂、凤凰县旭日花炮厂6家申报退出企业已通过县级、州级、省级验收,财政奖补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
||||||||||||||
经济 效益 分析 |
在企业退出过程中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原则。落实企业主动退出奖补政策,利用奖补资金支持退出企业做好转产扶持、实施关闭等工作,有效确保社会稳定。通过整顿治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本质安全的目标。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有序退出,切实做好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成立了凤凰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田建新任组长,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质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印发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16〕99号),明确了县级退出奖补政策。明确了资金管理、拨付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认真贯彻执行省、州有关烟花爆竹自愿退出财政奖补的政策规定,加强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退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资金管理、拨付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省、州、县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 |
||||||||||||||
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
||||||||||||||
自 评 结 论 |
优秀
|
||||||||||||||
优 |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有 关 建 议 |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杨朝晖 |
局长 |
县安监局 |
|
||||||||||||
龙雪飞 |
副局长 |
县安监局 |
|
||||||||||||
田宏彪 |
财务股股长 |
县安监局 |
|
||||||||||||
田元 |
烟花股股长 |
县安监局 |
|
||||||||||||
|
|
|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解释 |
分值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2 |
||
分配结果 |
6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3 |
到位时效 |
2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1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
7 |
||
财务管理 |
3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9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有序退出,切实做好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5 |
产出质量 |
4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6家企业自愿退出,安全销毁余废药物,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
4 |
||||
产出时效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
3 |
||||
产出成本 |
3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按绩效要求控制成本,节约支出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原则。落实企业主动退出奖补政策,利用奖补资金支持凤凰县腾鑫花炮厂、凤凰县出口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永兴花炮厂、凤凰县勾良花炮厂、凤凰县落潮井花炮厂、凤凰县旭日花炮厂6家自愿退出企业做好转产扶持、实施关闭等工作,有效确保社会稳定。 |
8 |
||
社会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原则。落实企业主动退出奖补政策,利用奖补资金支持退出企业做好转产扶持、实施关闭等工作,有效确保社会稳定。通过整顿治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本质安全的目标。 |
8 |
||||
环境效益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此项目实施对环境未产生任何消极影响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原则。落实企业主动退出奖补政策,利用奖补资金支持退出企业做好转产扶持、实施关闭等工作,有效确保社会稳定。通过整顿治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本质安全的目标。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原则。落实企业主动退出奖补政策,利用奖补资金支持退出企业做好转产扶持、实施关闭等工作,有效确保社会稳定。通过整顿治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本质安全的目标。 |
8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