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健康扶贫主线。切实履行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完成医疗保障目标。
2、配合完成医保参保任务。配合乡镇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参保率达100%。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等部门合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级残疾人、低保兜底户、两女户、独生子女户、重点优扶对象、特困户、失地农户等人员基本医疗参保补贴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医保基金征缴职能划转移交工作。
3、落实基本医疗补贴。严格执行“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就医。落实贫困人口住院报销待遇,住院实际报销达80%以上,切实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4、保障基本医疗基金安全规范平稳运行。抓好医保体制改革,改革支付方式,推进分级诊疗,强化监管稽查,加大县外住院大额补偿审核勘查力度,突出抓好协议医院、协议药店协议执行管理,加大医保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惩处力度,深入推进“反骗保”行动,控制药品价格不合理增长,减轻医保支付负担,确保基本医疗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