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其他部门:

凤凰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5-03-15 10:10 来源:凤凰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一)办公室(含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平安建设、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文明创建、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咨询电话:0743-3505545.

)待遇保障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的统计报表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拟订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医药管理股。拟订县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监管股。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人:田晓健。

负责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做好相关医保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2、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业务;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业务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及管理办法。

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公务员补助的审核结算工作。

4、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工作。

5、负责县内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的审核结算管理。

6、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及相关费用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负责县域内参保单位参保及缴费情况的稽核。

7、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及财务报表,承担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的预决算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

9、负责本县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管理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办公地址

1、凤凰县沱江镇土桥路卫健办公大楼二楼;办公时间:早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早8:00-12:00,下午15:00-18:00;办公室电话:0743-3505545。

2、凤凰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公时间:由政务中心统一安排。

(七)单位主要负责人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青海。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