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凤凰县“三举措”推进政府债务化解见实效
根据按照《预算法》、《担保法》和中央、省、州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严格将隐性债务总量控制在限额以下,我们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统筹推进防范重大风险工作任务,防止隐性债务严控增量,稳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有序发行政府债券,逐步推进国企改革,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夯实专工作班职责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经济部门、监督部门、审计部门、债务主体等单位联动参与债务工作,进一步夯实监管主体和债务主体的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定期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专题会研究调度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二、落实化债总体计划
按照近期和长远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十年化债计划,严格落实“一债一策”等化债措施,坚持以时间换空间,动态调整年度化债计划,分别由政府预算资金和债务责任企业按照偿债责任,实行分类偿债。
三、统筹推进精准施策
通过合理运用“六个一批”偿债方式,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降低债务成本,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洽谈贷款降息合作,推进多元金融产品,合理降低债务成本,缓释债务集中偿还压力,解决偿债时间错配等方面问题,统筹推进政府性债务和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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