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积极开展“四废”综合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凤凰县积极开展废弃矿区、废弃砂石场、废弃作业区和废弃厂房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四废”综合整治分摸排建档、制定方案、集中整治修复和评估验收四个阶段;整治工作重点是拆除地面建筑及废弃设备设施,开展废弃物(设施设备、废渣等)污染治理,复垦复绿,防治水土流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植被恢复或山体修复等。
据悉,该县已初步完成第一阶段的摸排建档工作,全县废弃矿区954.1公顷,废弃砂石场29.56公顷,废弃作业区0.39公顷,无废弃厂房。下一步,该县将严格按照“一企一案”工作要求,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为原则,积极制定整治修复方案,全力推进“四废”综合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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