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山江镇农业气象防灾减灾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致:湖南彬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湘西自治州鸿大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凤凰县华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凤凰县山江镇农业气象防灾减灾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25】17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比选人为凤凰县气象局,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凤凰县山江镇农业气象防灾减灾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凤凰县山江镇。
2.3项目特征:凤凰县山江镇农业气象防灾减灾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及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保修。
2.7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8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9最高投标限价:695408.05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1)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邀请公告在《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hzf.gov.cn/)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地址:凤凰县气象局会议室。
6.2盖章要求:单位公章内容与资质证、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比选申请人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3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二副(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须胶装;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加贴封条,加盖公章。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凤凰县气象局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74398555
代理机构: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1
联系 人:陈亦寒 杨海芝
电 话:13487436102 13787916662 0743-875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