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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3年度自评估报告

2024-02-27 来源:凤凰产业开发区 【字体:

一、园区概况

凤凰县按照省、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提出了“一业带三化”的发展思路,即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着力实施“凤凰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2008年,经凤凰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凤凰县工业集中区,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确定为政府派出机构。2013年5月园区区域环评正式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2014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工业集中区。2021年7月13日凤凰工业集中区更名为凤凰产业开发区。2022年11月8日完成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凤凰产业开发区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凤凰区(县),园区代码为4331235504,园区级别为 省 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 特色旅游商品加工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核准范围面积 373.25 hm2,目前开发面积200 h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 于2013年5月6日取得 ,批复文号 为(湘环评)【2013】106号 。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截至2023年底,园区可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2.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77亿元。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 20 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20 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1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 1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0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 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 0 个,未完成验收的有 0 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 5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 1 个。园区内已办理排污许可企业数量 8 个,其中简化管理企业数量4个,排污登记企业数量 4 个,需取得却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 0 个。

表1 园区入驻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

是否有环评手续(批复文号)

是否验收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管理类别(简化或重点)

1

凤凰县乾城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制品制造

凤环评[2015]71号

凤环验[2016]1号

433-123-2023-006L

(排污登记)91433123MA4PUXLQ79001W

登记管理

2

凤凰县井泉食品有限公司

桶装水生产

凤环评[2017]17号

2020010

无需开展

(排污登记)9143312332571591XG001X

登记管理

3

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副食品加工

(登记表)凤环评[2016]90号

无需开展

无需开展

(排污登记)91433123079182627E001Y

暂时停止生产加工,仅包装、批发、零售和餐饮服务

4

凤凰县惠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仓储、食品加工

(登记表)201943312300000029

州环评(凤凰)[2023]2号

食品加工生产线正在建设中

建成后开展

建成后开展

-

5

湖南泰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稻谷加工

凤环评[2019]3号

2021年4月23日完成自主验收

已开展

(排污登记)

91433123MA4M155G6W001X

登记管理

6

凤凰浩然科技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制造

州环评(凤凰)[2021]5号

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

433-123-2021-006-L

91433123MA4R0JF493001U

简化管理

7

凤凰县廖家桥土桥坳加油站

机动车燃油销售

凤环评[2019]10号

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

2022-433123-0995

91433123MA4Q8F0U88002Q

简化管理

8

湘西中辰加油站有限公司

机动车燃油销售

州环评(凤凰)[2021]15号

2022/12/20完成自主验收

433123-2022-0016-L

91433123MA7AMXC215001W

简化管理

9

凤凰县腾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凤环评[2019]2号、州环评(凤凰)〔2021〕19号

已完成自主验收

433-123-2021-010-L

914331233206365696001Q

简化管理

10

湖南省凤凰县月善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杂粮加工

原生产工艺无需开展环评,拟增大生产规模,新增荞麦制品生产线,准备办理环评手续,本年度停产

11

湖南周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精制茶加工

主要为销售,企业主要生产擂茶,其他产品为代加工,拟新增4条生产线,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中

12

凤凰县金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主要为分装、销售,拟自建厂房,建设迷迭香纯露加工生产线,准备办理环评手续

13

湘西蜡的世界蜡染有限责任公司

纺织服装、服饰业

(登记表)凤环评[2016]89号

无需开展

无需开展

无需开展

服装家居简单的裁剪、缝纫

14

凤凰县天源传统食品有限公司

包装服务

为腊肉、腊肠包装、销售,拟新增肉制品加工线,环评登记表和排污许可登记表正在办理中

15

湘西森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精制茶加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6家企业为半成品(腊肉、肉脯、牛肉干)的切割包装、茶叶生产、电子元器件组装、成品银/朱砂手工加工成饰品等,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6

湖南浩吴科技有限公司

专用电子设备制造

17

湘西玉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精制茶加工

18

凤凰于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饰品加工

19

湖南青禾畜牧业有限公司

肉类加工

20

凤凰县茶田三号井朱砂工艺品有限公司

饰品加工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220 t/a,氨氮 55 t/a,二氧化硫 0.3 t/a,氮氧化物 5 t/a,V0Cs / t/a,其他 /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2 《关于凤凰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106号)落实情况表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1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集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集中区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按报告书要求,集中区中部澹水河北侧以保留山体为主,将规划的安置区调整至集中区内中部,此外不再规划设置单独的安置区;对集中区内靠近交通干线两侧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设置60m以上的噪声防护距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已落实:

园区管委会严格依规开发,已开发区域均符合《凤凰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1-2020)》、《凤凰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要求。产业开发区中部澹水(饮马江)北侧以保留山体为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安置区位于产业开发区内中部、西部,周边60m范围内未布局工业区,较好的处理了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关系。

2

严格执行集中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涉重金属、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及气型污染企业进入。严格控制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规模,限制食品加工产业中高耗水、水型污染复杂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企进入,控制集中区排水总量规模(按报告书要求将廖家桥镇和集中区排水量控制在2万吨/日以内)。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工业集中区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入园项目按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行清理整治,确保集中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

已落实:

严格执行园区企业准入制度,目前入园企业涉及的产业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批发零售、仓储物流、商品混凝土生产、特色旅游商品加工、锂电池生产等企业,均符合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的产业定位要求,无禁止类行业入驻。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没有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没有引入三类工业及排放重金属企业,没有化工、造纸、制革、制药等高污染行业入驻。凤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营运,现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园区管委会和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按照准入条件做好了园区项目的招商把关。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达标排放,且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产业开发区内建设项目总体上满足环保管理要求。

3

集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依托廖家桥镇共建污水处理厂,加快集中区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区内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确保集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全面纳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工程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本规划环评要求优化污水处理厂排水路径,将尾水通过专管排入樱桃坳水库坝下白泥江。在集中区排水管网与廖家桥镇污水处理厂对接运营完成前,集中区内禁止引进水型污染企业,新建企业不得投入试生产,对已建成企业废水排放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级标准控制,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已落实:

园区加强排污管理,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建成了处理规模1万t/d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在线监测平台联网管理,实现集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全面纳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凤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将尾水通过专管排入白泥江。在开发区排水管网与凤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对接运营完成前,已建成的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集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引入和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建立集中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已落实:

管委会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引入的企业均不属于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达标排放;园区有废气产生企业生产设备尽可能密闭,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并对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5

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已落实:

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落实了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以外委为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尽可能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6

集中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强化风险管控,园区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园区管理会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完成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园区已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完善了园区应急处置装备和设施。

7

按集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已落实:

已按产业开发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集中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裸露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水面,防止人为破坏;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分隔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加强集中区内内外保留的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灌溉系统正常、并确保工业发展不对农业生产造成干扰破坏。

已落实:

开发区内不含基本农田,建设期间做好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开发区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水面,防止人为破坏。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了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植被及时得到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并保障灌溉系统正常,确保入驻企业发展不对农业生产造成破坏。

9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220吨/年,氨氮≤55吨/年,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由湘西自治州环保局进行调配。

已落实:

产业开发区污染物总量控制:COD≤220吨/年,氨氮≤55吨/年,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规划环评批复核定总量。

  

园区目前无调扩区计划。

按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对凤凰产业开发区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2次监督性监测,根据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以及园区实际,提出的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表3。

表3 环境管理及监测体系实施情况对比一览表

类别

点位

因子

监测频次

落实情况

空气环境

漾水坨3组

SO2、NO2、PM10、PM2.5、TVOC

1次/半年

园区在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要求的四个监测点开展了2次连续7天的监测,检测因子为NO2、PM10、SO2、PM2.5、TSP、TVOC。

廖家桥村

瓦场村

园区管委会

小微站

SO2、NO2、PM10、PM2.5、TVOC

自动监测

地表水环境

饮马江(园区东侧边界下游200m)

pH、DO、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SS、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镉、砷、锌、铅、汞、六价铬、铊

1次/半年

园区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要求的2个水体(3个断面)开展了2次监测。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

声环境

N1:产业开发区东边界居民区

等效连续A声级Leq(A)

1次/年

园区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以及园区边界居民区(共7个点位)开展了1次监测。

N2:产业开发区南边界居民区

N3:产业开发区西边界(黔城搅拌站旁)

N4:产业开发区北边界(二期厂房北侧)

N5:二期标准厂房南侧南长城连接线

N6:东侧纵向道路与S308道路的交会口处

N7:东侧纵向道路与南长城连接线的交会口处

土壤

T1:二期标准厂房东侧

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有机物监测因子

1次/年

园区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主要要求的三处土壤开展了1次氰化。

T2:中部开发区东侧、湘西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西侧

T3:产业开发区西部(一期标准厂房北侧)

地下水

GW1:廖家桥村居民水井(产业开发区内南部)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物细菌、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菌群、监测总数、石油类

1次/年(枯水期)

园区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枯水期对要求的三个水井开展了1次监测。

GW2:漾水坨村居民水井(产业开发区内北部)

GW3:回龙溪居民水井(产业开发区东部边界)

污水处理厂

尾水排口

pH、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

1次/半年

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尾水排放达标率为100%;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水排口开展了2次监测,达标率为100%。

出水口

CODCr、氨氮、pH、总氮、总磷

自动监测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近两年,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园区管委会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园区“三线一单”的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园区管委会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开展了自查,园区发展和日常工作均严格落实和执行“三线一单”的相关管控要求。

凤凰工业集中区管控要求见下表:

表4  凤凰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落地情况表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 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 凤凰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凤凰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作为廖家桥镇和凤凰产业开发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配套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厂区占地面积为35460m2,配套管网16km,纳污范围包括廖家桥镇内工业废水及城镇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 10000 m³/d,实际处理规模 1600 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 A2O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的主要工艺流程为: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2O生化池→滤布滤池→紫外光消毒池→尾水提升泵站 ,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排口安装有COD、氨氮、pH、总氮、总磷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在线监测达标率 100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

园区内涉及生产废水外排企业数量 3 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 21 m³/d,工业废水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 3 个,仅生活污水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 13 个,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企业数量 4 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 %(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在线监测情况月报表结果显示,凤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根据2023年1月湖南立德正检测有限公司和2023年6月、11月湖南昌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厂排口的监测数据可知,污水处理厂尾水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限值,监测数据见表5。

表5 尾水检测结果 pH无量纲,色度倍,粪大肠菌群个/L,其他mg/L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单元名

行政区划

单元分类

单元面积

(km2)

涉及乡镇

(街道)

区域主体

功能定位

主导产业

主要环境问题

和重要敏感目标

ZH43312320002

凤凰工业集中区

湖南省

湘西州

凤凰县



重点管控单元



核准范围:

3.7325



核准范围

(一区一

园):涉及

廖家桥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湘发改地区[2012]2041 号:农副产品加工、旅游商品加工等;

湘环评[2013]106 号: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展示、加工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六部委公告 2018 年第 4 号:旅游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

1、园区南面距廖家桥镇集约500 m,位于集镇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园区依托的廖家桥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

序号

“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1

空间布局约束

1.1、园区引进企业应当符合“凤凰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1.2、禁止涉重金属、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及气型污染企业进入;严格控制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规模,限制食品加工产业中高耗水、水型污染复杂企业进入;禁止引入和建设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
1.3、园区靠近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不得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设置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

园区入驻企业主要为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展示、加工及农副产品加工,没有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现有入园企业均符合环境管控主导产业要求,符合“凤凰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园区不涉重金属、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水型污染企业及气型污染企业;园区无大规模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食品精深加工企业水型污染因子较为简单;企业排放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园区靠近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未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居民安置区周边60m范围内无工业区。

2

污染物排放管束

2.1、废水: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废污水依托廖家桥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樱桃坳水库坝下白泥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并接入园区废污水前,集中区禁止引进水型污染企业,现有企业生产废水须经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控制集中区排水总量规模,将廖家桥镇和集中区排水量控制在2万吨/日以内。
2.2、废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各企业工艺废气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强化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 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废水: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废(污)水接入凤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

废气: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达标排放;园区有废气产生企业生产设备尽可能密闭,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并对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固废: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落实了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以外委为主。危险废物建设危废暂存间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尽可能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企业对危废间的管理,严防二次污染。

3

环境风险管控

3.1、园区管委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组织落实《凤凰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园区管委会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凤凰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的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内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并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了开发区各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据库,和主要风险源示意图、初步建立了开发区内外应急救援力量信息库。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在不断完善中。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据统计,目前园区内5家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家企业正在编制。

4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禁止引入和建设燃煤企业。积极采用多效蒸发器、节能型动力变压器等先进节能技术,尽量选用节能机电设备,积极推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绿色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对主要用能设施设备进行分类、分项在线监测。到2020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值为1.04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88吨标煤/万元;到2025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值为4.73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45吨标煤/万元,单位GDP能耗较2018 年下降15%。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到2020年,凤凰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3.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23.5%。
4.3、土地资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建设,必须满足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需要。到2025年,园区工业固定资 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能源:管委会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引入的企业无建设燃煤企业及排放工艺废气量大或复杂的企业,园区生产、生活以电能和瓶装液化气为主,禁止燃煤。

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入园企业均无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鼓励企业产生的废水处理后回用于企业生产,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产业园区土地资源整合力度,盘活存量土地。

园区2023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2.57t/a ,氨氮 0.20t/a,总氮 1.21t/a,总磷 0.056t/a。

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收纳水体名称 白泥江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木枝溪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划为农业渔业用水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园区不涉及“双源”地下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无需开展监测。

园区内不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7 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0.003 t/a,二氧化氮 0.5 t/a,VOCs 1.59 t/a,其他 0 t/a。(园区主要产排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企业为凤凰县腾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导热油炉),主要排放VOCs的企业为两家加油站和浩然科技。)

表6 涉气排放企业情况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厂排口

污水处理厂排口

p H 值

8.9

6-9

总镉

3×10-4

0.01

化学需氧量

13

50

六价铬

0.005

0.05

氨氮

0.028

5

总砷

3×10-4L

0.1

总磷

0.44

0.5

总铅

1×10-3L

0.1

总氮

11.5

15

石油类

0.81

1

色度

2

30

粪大肠菌群

20L

1000

悬浮物

9

10

阴离子

表面活性剂

0.19

0.5

五日生化需氧量

4.8

10

甲基汞

ND

不得检出

总汞

4×10-5L

0.001

乙基汞

ND

不得检出

总铬

0.03L

0.1

硫化物

0.01

1.0

总钡

0.320

-







备注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限值

园区于2020年12月投入建设了1座小微站,安装在凤凰之窗文化旅游产业园大楼楼顶,2021年1月调试后正式使用,检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TVOC及气象五参数,目前运行正常。根据小微站2023年度监测数据统计,PM10 、PM2.5、NO2 、SO2 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年平均浓度限值;TVOC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1中标准限值。

根据2023年6月、11月湖南昌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园区内环境空气的监测数据可知(监测结果:PM10 0.036~0.093mg/m3,PM2.50.020~0.062mg/m3,NO2 0.01~0.023

mg/m3,SO20.005~0.033mg/m3,TSP0.082~0.127mg/m3,TVOC0.0044~0.0855 mg/m3),PM10、PM2.5、NO2、SO2、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1中标准限值。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无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园区企业危险批物暂存间均落实了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根据2023年6月湖南昌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园区内土壤的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园区内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园区内不涉及污染地块修复。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20 个,产生量2666.5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2273.5 t/a,自行处置 0 t/a,委托处置393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4 个,产生量 0.092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0.092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入园企业主要以发废零售为主,生产型企业较少,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不合格的原料和产品、收集的粉料、沉淀池沉渣、边角料等。园区暂未建设工业固废集中处理设施,固废以自行利用和外售综合利用为主,园区鼓励企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涉及危险废物的五家企业均已建设危废暂存间,并做好了防渗,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

园区还未启动固废处理设施。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0 件,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0 件,完成率 100 %。

(八)园区信用评价

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逐项自评后,评价结果见表8。

表8 凤凰产业开发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序号

公司

废气污染因子

产物环节

处理措施

排放方式

备注

1

凤凰县乾城建材有限公司

粉尘

运输

运输车辆定期冲洗,厂区地面硬化,配备雾炮机降尘

无组织排放



堆场

堆场搭建雨棚,三面设围挡

无组织排放



进料

各筒仓顶部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和呼吸口

筒仓顶部呼吸口排放



搅拌

搅拌设备密闭,加水搅拌

-



2

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油烟

烤、炒过程

油烟净化器处理

屋顶排放

现加工生产线已停产,暂未生产,仅包装、销售和餐饮

3

凤凰浩然科技有限公司

NMP

涂布干燥

两套 NMP 冷凝回收装置+洗气

塔+21 m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

今年度仅生产了约两个月,其他时间均停产

粉尘

分切

分切设备自带除尘器

无组织排放

有机废气

注液

注液箱配备硅胶吸附除湿系统

无组织排放

有机废气

喷码

车间配备抽风系统,加速通风

无组织排放

4

湖南泰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颗粒物

谷磨生产全过程

生产系统全封闭,设有布袋除尘系统+沉降室处理废气

有组织排放

今年度停产

5

凤凰县廖家桥土桥坳加油站

非甲烷总烃

加、卸油过程

2套油气回收系统

无组织排放



6

湘西中辰加油站有限公司

非甲烷总烃

加、卸油过程

2套油气回收系统

无组织排放



7

凤凰县腾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导热油炉

-

有组织排放

今年内断续停产

颗粒物

骨料烘干及输送

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设施

有组织排放

骨料运输、堆放、卸料等

车辆行驶区及原料堆场表面洒水增湿,原料及产品运进运出时均进行覆盖或密封,石料、粉料堆场建设防风、防雨堆棚等

无组织排放

沥青烟气

搅拌楼

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

有组织排放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凤凰产业开发区实际情况

得分

1.

环境

准入

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已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已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不属于化工园区

0

4.

环境

监管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园区内不存在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

0

5.

水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

园区按照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能达标排放

0

6.

气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 VOCs 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 达标排放。

产业园区不涉及工业炉窑,园区内VOCs 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2家,均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能实现达标排放,园区内现有的锅炉为1个电锅炉、1个液腊锅炉、1个导热油炉

0

7.

固废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 2 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产业园区内不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的情况

0

8.

土壤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产业园区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0

9.

环境监测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产业园区按规定开展了2次自行监测

0

10.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产业园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0

11.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或由于产业园区原因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园区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0

12.

产业园区建成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

园区主要片区下风向布设了 1 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园区无水质自动监测站点。

0

13.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园区内不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0

14.

风险

防控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设施和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建设应急指挥平台。

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2021年修订,2021年9月完成备案,2023年9月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了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和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建设应急指挥平台

0

15.

环境风险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0

16.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不涉及

0

17.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 ”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未发生

0

18.

绿色

发展

污染物减排

产业园区单位 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 10%。

不属于

0

19.

创新与示范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未获得

0

20.

公众

参与

舆情与投诉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引发负面舆情。

产业园区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

0

21.

其他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0

22.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0

23.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0

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自查自评分9分,为“环保合格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凤凰产业开发区在2023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1)园区根据《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技术方案》等相关要求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已于8月通过省厅审批;

(2)管委会从2021年开始引入湖南合一生态环境工程公司作为第三方环保管家单位,开展本园区环境污染治理的工作。环保管家协助园区完成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开展了园区环保状况调查,对产业园的20家企业进行了巡视及隐患排查,协助园区日常环保工作事项,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

(3)园区每年与不同的企业联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且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辖区企业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园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强化了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环保应急救援速度。

(4)完成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完成园区应开展的常规性监测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巡查力度。实施雨污分流,加强对雨水管网的巡查,严防企业向雨水管网中排污,定期对排污管网进行检查,防止管网破损导致的污染排放。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由于各方面原因,园区东侧S308的900m路段未铺设污水管,该路段上建有凤凰县廖家桥土桥坳加油站和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凤凰县镇竿阿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于规划环评以前,该企业产生的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凤凰县廖家桥土桥坳加油站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和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用作农肥,不外排;可能存在污染土壤和地表水体的风险。

(2)污水处理厂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二)园区招商引资困难

现有规划的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政策对招商引资存在很大的制约因素,产业落户园区存在困难。

五、下步工作计划

(1)根据园区修订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引进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废水排放项目。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推动园区企业加强对VOCs排放的治理。

(2)督促污水处理厂尽快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对园区内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有缺就建,有漏就补,全面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园区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被污染风险。

(3)提升园区生态环境工作水平,加大对园区企业监管力度,强抓违排少建现象;跟踪企业,保证环评审批和环境竣工验收应报尽报,应批尽批,重点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切实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生产、合法排污。

附表:园区年度报告表格

凤凰产业开发区

2024年2月20日

3、附表、园区年度报告表格(2023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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