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拟组织对《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在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理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定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9:30(星期四)。
三、 听证地点
凤凰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应当熟悉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关注并了解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17:00截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持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合法证件,到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提交《听证申请表》(见附件1),联系电话:0743-3221546;
2.网上报名。通过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听证申请表》,如实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hajj@126.com。
五、听证代表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5至30人,旁听代表5人,通过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参加方式产生。其中,普通市民10至12人、烟花爆竹销售代表3至4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至7人、基层社区代表5人、相关专家1至2人。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时,由凤凰县人民政府随机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报名人员不足的,可直接邀请产生。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1月23日前电话通知本人,并将相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会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和法律,客观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要遵守听证会纪律及会场秩序。
(四)本次听证会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全程录音,其他参会人员不准录音、摄像。
(五)旁听代表不经询问不得发言、提问。
特此公告。
附件:《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申请表
凤凰县公安局
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