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凤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姓名 |
张志金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7.12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址 |
凤凰县两林乡两林村农垦场宿舍 | ||||||
致残时间 |
不宜公开 | ||||||
致残地点 |
不宜公开 | ||||||
致残原因 |
不宜公开 | ||||||
残疾性质 |
因 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陆级 | ||||
残疾情况 |
根据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出具的“湘民发〔2013〕208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陆级”鉴定结论以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张志金评残情况予以公示。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联系电话:0743-3228998地址:凤凰县堤溪苑办公区)
凤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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