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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2023-04-25 来源: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根据《湘西自治州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州审改办发〔202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补充通知》(州审改办发〔20222号)、《关于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审改办发20231、《凤凰县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县审改办函〔20214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进住建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根据《关于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审改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对照《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确定1项行政许可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内容

(一)告知内容包括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名称、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等;

(二)承诺内容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

(一)告知方式。通过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向申请人展示实行承诺制的事项告知书和承诺书,将告知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承诺方式。申请人知晓告知承诺内容,愿意做出承诺的,以《告知承诺书》的方式确认需要个人承诺内容。

四、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在凤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保窗口提供的《承诺书》上书面承诺并签字确认,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经办服务窗口。

(二)信息校验。逐步实现与县有关部门重点数据共享,以数据共享方式校验承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做出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相关要求

(一)相关股室应当根据国家、省州要求,完善告知承诺制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股室要贯彻放管结合要求,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方式的重要因素,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附件:

1、凤凰县住建局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2凤凰县住建局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3、凤凰县住建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

4申请人承诺书

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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