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第二水厂二期工程设计比选邀请公告
本比选项目凤凰县第二水厂二期工程设计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21】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融资(资金来源),比选人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比选邀请招标。
2.1项目名称:凤凰县第二水厂二期工程
2.2项目地点:湖南省凤凰县
2.3建设规模:凤凰县第二水厂二期工程规模为 3.0×104m3 /d。
2.4投资估算:8692.22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融资,自筹资金30%,长期债务资金70%。
2.6比选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方案招标,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配套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5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8比选上限价:76万元
3.1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有效期内)。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提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请于2022 年 7 月12日至 2022 年 7 月14日起在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世纪山水68栋二单元1405室)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9日 10 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比选邀请公告在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hzf.gov.cn/)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比选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7月1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比选。在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比选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比选的,不得再参加比选。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比 选 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 地 址:吉首市世纪山水68栋1405室
联 系 人:邓作维 项目负责人:陈亦寒
电 话:13739018899 电 话:0743-823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