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凰县委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1月5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凤凰县涉粮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12月16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凤凰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州委第二巡察组整改要求,凤凰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整改工作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压紧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工作。二是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具体主抓整改工作)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等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12月17日,召开凤凰县落实州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12月29日,县委副书记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16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对照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确保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落实“地方党委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一是系统学习传达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关于做好粮食安全指示批示精神和文件精神。二是统筹部署粮食工作。县委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耕地抛荒治理、“非粮化”等粮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并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2022年凤凰县督查检查考核范围。
(二)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一是认真研究部署上级政策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对粮食安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常务会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二是建立健全粮食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印发《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凤政办发〔2022〕3号)、《凤凰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购销价格确定方案(试行)》、凤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凤政通〔2022〕1号)、凤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凤凰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三)规范粮食安全监管,落实“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一是完善人员机构配制。县委编办批复凤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升格为副科级机构,配备中心主任1名。加强职工专业技能学习,计划组织2名无专业资格证的保管员参加省级保管人员培训1次,专题研究春节期间粮油保供工作。筹备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二是规范管理程序。学习《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按该办法规范管理,完善粮食收购企业备案、上报数量等工作。千工坪粮库仓库窗户已采用铁皮进行密封加固,阿拉营0P1仓库监控摄像头已调整好。做好粮食安全监管执法记录。与州粮食局到阿拉营、千工坪粮库进行消防安全巡察。
(四)强化业务学习部署,落实“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就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推进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凤凰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凰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农组办〔2022〕1号)文件。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全县耕地抛荒治理消除“非粮化”工作安排会。兴盛粮油公司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规范管理。
(五)规范核算申报程序,落实“储备粮轮换财政补贴依据不足”问题整改。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4次县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凤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9日,县级储备粮损失、损耗的费用按照“代储企业申报—粮食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程序,拨付2021年度县级储备粮差价亏损、数量损耗的费用。
(六)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对储备粮问题整改不力”问题整改。2022年1月,县发改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2名无专业资格证的保管员参加省级保管人员培训,现正等待省粮食局开班培训。要求企业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规范粮食出入库流程及合同签订质检报告与告知书。
(七)加大巡察监督机制建设力度,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粮典型案件空缺”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充分认识加强涉粮领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州等涉粮安全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学习。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巡察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粮发〔2018〕2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我县涉粮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和涉粮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查办的5起涉粮案件已全部移送审理,涉及到违纪资金进行收缴。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三是落实落细监督职责。全面压实各乡镇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由第二、三纪检监察室结合全县涉粮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细化全县涉粮安全日常监督工作。
(八)切实履行粮食核查审计职责,落实“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2021年12月6日,县财政局同县发改局对千工坪粮库2021年度轮入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进行现场核查。2021年12月14日,县财政局同县发改局对阿拉营粮库2021年度轮入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进行现场核查。2022年县财政局安排对兴盛粮油公司(储备粮代储企业)2021年财务、政策性财政资金收支进行专项检查。县审计局于2022年2月8日派出审计组对凤凰县兴盛粮油公司使用财政资金、粮食储备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县农发行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抓好贷款监测预警,强化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粮食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3-3221325;邮政信箱: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堤溪苑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fhxwb@163.com。
中共凤凰县委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