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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2021-05-28 来源:凤凰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项目名称:凤凰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凤凰古城区

规划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简介为指导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统筹安排凤凰古城区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与名城保护规划,为古城区保护与建设提供技术法规依据特组织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历史城区规划范围(135.63公顷)及周边环境协调区,规划总面积为198.68公顷。

二、规划效力:本规划批复后将作为古城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的管理依据,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项用地开发与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本规划范围内的下层次规划编制和实施,项目设计、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三、功能定位:古城区作为凤凰名城保护的主体,具有完整的历史格局与风貌。古城区规划以文化旅游、休闲居住为其主要职能,集中体现名城风貌与特色。

四、规模与容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在142.92公顷以内。

五、建筑高度控制:

二层控高区:建筑控高二层区域,主要包括沱江、小溪河所围合的古城区域,以及老营哨至沙湾万名塔两岸区域。严格控制主要街巷沿街建筑高度,一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4米,居住类建筑二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公建类建筑二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8米。

三层控高区:建筑控高三层区域,主要包括沱江以北喜鹊坡路、虹桥东路沿线、万名塔以东两岸以及岩脑坡与兴隆街之间区域。严格控制主要街巷沿街建筑高度,居住类建筑三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公建类建筑三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

四层控高区:建筑控高四层区域,主要包括豹子湾民俗园、原高级中学地块、虹桥路兴隆商贸城、南华路沿线等区域。严格控制主要街巷沿街建筑高度,居住类建筑四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公建类建筑四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6米。

六、重要景观视廊控制:(1)历史城区内重要景观视廊有:北门城楼——南华大桥,北门——桐坡,笔架山——北门城楼——虹桥,虹桥——南华大桥,虹桥——沙湾——八角楼,虹桥——东门城楼,道门口——八角楼,三王阁路口——西门,南华山——虹桥,南华山——奇峰山,南华山——笔架山。(2)主要观景点有:南华大桥、北门城楼、西门城楼、三王阁路口、东门城楼、道门口、笔架山、虹桥、沙湾、八角楼。(3)制高标志点有:北门城楼、东门城楼、西门城楼、虹桥、迴龙阁、万名塔、八角楼、桐坡、奇峰山。(4)保持重要景观视廊的通透性,新建建筑高度不得遮挡远眺制高标志点。

七、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道路系统:道路规划延续“树叶脉络状”的历史街巷格局。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其中湘西路、沱田路、南华路、虹桥西路、虹桥东路、为次干路,供电巷、三王阁路为支路,其余道路为步行街巷。

机动车道:(1)主要机动车道:为保护古城历史格局,主要机动车道避免贯穿古城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湘西路、沱田路、南华路以及虹桥西路、三王阁路以西段为主要机动车道,作为古城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2)限行机动车道:虹桥西路自三王阁至虹桥段以及虹桥东路为限行机动车道,主要通行消防、救护及旅游接驳等车辆。

步行系统古城步行道路系统以主要商业街巷为区域联系主干,以街坊内其它护街巷为分支。

公共停车设施:规划东正街、十字街、老菜街、东门外、迴龙阁、北边街、老营哨为步行商业街。规划社会停车场共1处,即栗湾停车场,其他根据区域内项目地块建设补充区域内停车功能,以解决古城重要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停车服务需求。

为更好地听取意见、完善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凤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43-3221895

联系邮箱:www.fhkjghg@163.com

凤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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