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禾库镇龙角村集体土地 (凤凰县禾库镇有机蔬菜健康体验中心 建设项目用地)的公告
该项目旨在建设凤凰县禾库镇有机蔬菜健康体验中心,征收禾库镇龙角村集体土地面积0.7054公顷,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征地补偿,采取货币安置及多元安置途径进行安置补偿,凡涉及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法权益人需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8日到龙角村村委会及禾库镇人民政府进行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的调查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以及以其他方式改变土地现状的一切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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