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附地图
一、背景和目的
为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和民族习俗,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发布了该通告。
二、禁止和限制区域
全面禁放区域:包括国家机关、金融、通信等重要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保护等重点区域;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凤凰历史城区保护范围。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三、燃放安全要求
规定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包括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禁止燃放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向人群、车辆等抛掷烟花爆竹,燃放后要及时清理废弃物等。
四、监督管理
明确了各部门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中的职责,包括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各部门将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宣传引导
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村(社区)做好烟花爆竹文明燃放的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查处。
七、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这将为凤凰县未来五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红色区域内为凤凰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属全面禁放区域,蓝色区域内为限制燃放区域。
红色区域内为凤凰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属全面禁放区域,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也为全面禁放区域。
全面禁放区域:
凤凰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北至老营哨、桐坡、奇峰山一线,南至虹桥中路、岩脑坡、南华山一线,西至南华大桥、笔架山、王家巷、公园巷一线,东至沱江云桥,面积64.13公顷(范围为南华大桥、王家巷、文化广场、水田路、滕子坪、岩脑坡街、文昌阁巷、虹桥中路、回龙阁、云桥、豹子湾、民俗园、喜雀坡、南华大桥)。
限制燃放区域:
县城规划区及沱江镇至廖家桥镇部分区域内:沱江镇齐良桥村—长坪村—木林桥村—廖家桥镇漾水坨社区—土桥坳社区—大坪村—廖家桥社区—瓦场村—菖蒲塘村(长坳片、菖蒲塘片)—木根井村—沱江镇土桥社区—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X047与X055交界路口—杜田村—棉寨村所包含的区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