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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解读

2022-09-10 来源:凤凰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一、制定背景

20221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418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22号),正式启动湖南省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629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湘政办发〔202234号)。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要求7月底前,各市州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8月底前,各县市区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上级要求,凤凰县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对湘西州清单中在凤凰县区域内实施事项进行了认领,形成本《清单》。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参照湘西州清单格式进行编制,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凤凰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0项)》和《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由凤凰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涉及县级主管部门29家,覆盖县本级、乡镇两级,其中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30项,乡镇行政许可事项5项。

关于《凤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补充解读说明

一、明确责任。每个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以做到权责统一。例如行政许可事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明确了主管单位是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实施主体是县住建局(县人防办)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规范许可事项名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与国家、省、州、县全部保持一致。如原县市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在《凤凰县行政许事项清单(2022年版)》名称变更为“企业登记注册”。

三、标明了设定和实施依据。每个行政许可事项标明了设定的实施依据,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查询,做到设定有据。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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