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凤凰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9〕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一)《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9〕55号)
(二)《凤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8】33号)
(三)《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发【2019】11号)
(四)《凤凰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8】31号
(五)《凤凰县40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凤政办发〔2019〕5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阐述田园综合体资金管理使用依据以及资金管理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共一条。参照《凤凰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发【2018】31号)、《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发【2019】11号)、《凤凰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8】31号、《凤凰县40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凤政办发〔2019〕5号)文件中项目管理要求,结合田园综合体实际,进行田园综合体项目管理。
第三章资金报账程序,共五条。明确田园综合体资金的报账范围、报账资料、报账要求等。
第四章会计核算管理,共二条。明确田园综合体资金会计核算处理科目。
第五章绩效评价,共一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田园综合体资金支付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三条。加强资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田园综合体资金管理使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共一条。明确本办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