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解读
《凤凰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解读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背景
一是政府有要求。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2018年8月17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加大投入,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要优化服务,加快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要强化监管,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安全和质量。2018年9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州及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二是现实有需要。根据县有关部门反映,我县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新生缺陷儿童出现,这些缺陷儿童大部分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开展经常性的康复训练。尽管近几年来通过实施中国残联“七彩梦行动计划”等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已为一部分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训练或手术,但项目救助缺乏连续性,许多残疾儿童由于没有连续性开展训练的项目支持,因家庭没有经济条件而丧失了很好的康复机会,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也给残疾儿童家庭造成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出台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形成儿童康复的长效机制。
三是康复救助已有序开展。县残联自收到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8]23号文件,立即组织县政府残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由县残联牵头,对全县有康复需求的“0-7岁”残疾儿童进行了筛查摸底。摸底结果显示,我县有康复需求的儿童约为80余人。县政府根据康复需求将康复经费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至目前,已有62名残疾儿童在省州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四是兄弟县市已启动。国务院和省里文件出台以后,我州各县市都积极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政策的出台。目前已有部分县市相继出台了救助制度。
二、《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说明
省、州政府文件出台后,县残联组织专门人员到乡镇村(社区)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召开了乡镇残联理事长会议,并了解学习了其他县(市)区的作法,在省、州政府文件的基础上,初拟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1、完全按照省、州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提交会议研究的《实施细则》包括康复救助范围及救助原则、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康复救助工作程序、经费保障与结算、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康复救助管理与等七个部分。
2、融合了部分内容。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州政府的《实施细则》,我县残联作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组织实施并具体承办单位,我们出台的文件更应该细化、明了,便于操作。我联融合了《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核心内容,制定了《实施细则(送审稿)》,送审稿仅对上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对救助对象、年龄、标准等实质性内容无任何突破。
三、制定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庋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32号)
3、《湘西自治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州政办发[2019]30号)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七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康复救助范围及救助原则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三、康复救助工作程序
四、经费保障与结算
五、定点康复机构认定
六、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培训
七、康复救助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