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凤政办函〔2016〕46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实”
信息采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意见
(县公安局 2016年5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州政办函〔2016〕5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三实”)的服务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县“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三实”信息采集,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可以增强基础信息的动态掌控能力,突破部门信息孤岛,更好地服务于公安、综治、计生、医疗、教育、社保、民政、金融、通讯等各项事业。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三实”信息采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海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汉章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含县港澳外事侨务局)、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资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质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政委吴安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综治办副主任王霞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吴俊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推进“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三实”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公安机关对本辖区的“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依托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等手段,认真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明确主体责任,加大保障力度
“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面广、量大,在较短时间内,要实现上级要求的“采集率、准确率、及时率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必须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各乡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落实“三实”信息采集责任链。要在各乡镇建立“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中心,在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站,“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中心(站)统筹纳入乡镇、村(社区、居委会)两级综治工作(站)建设,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三实”信息的登记录入和服务管理工作,业务由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指导。要按照“乡镇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城区网格三长(农村中心户长)”的链条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各单位院落和物业小区各自负责好单位、院落、小区的“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并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三)落实“三实”信息采集的人财物保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按照乡镇服务中心不少于一名,城区社区实有人口不足3000人配备一名、超过3000人的加配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在乡镇、村(社区、居委会)现有干部职工中调剂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三实”信息采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按每登记录入一户实有房屋补贴l元的标准保障发放。各级“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专项安排。“三实”基础信息库动态维护和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全县“三实”信息的完整采集和录入,需形成合力多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行动。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
宣传部门:根据“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综治办:将“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三实”信息采集标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原有信息。
公安部门:负责“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规范“三实”信息采集标准(表格)和工作流程,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审核录入“三实”信息。
发改部门:协助做好实有人口管理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统筹安排“三实”基础信息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建设规划、建设投资。
经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完善公民信息管理,协调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提供数据资料作为“三实”数据采集共享,共同实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
国资部门:协调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掌握的人口数据资料与公安部门的人口基本数据信息形成对接。
民政部门:完成对道路命名、街路巷牌设置和建制村的村标设置、合并,以及单位、商户、住宅的编号、楼门牌设置工作。对已完成命名、编号的街路巷、楼门牌,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财政部门:负责研究“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开展“三实”信息采集的工作经费。负责对“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关于财政政策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卫计部门:提供全员人口信息资料,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实有人口的入户调查。
住建(房产)部门:提供房产基本信息以及建筑行业和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履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居民自律、自我管理机制。
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提供国土地理空间数据,搭建地理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网络传输和数据同步更新,避免地理空间数据的重复建设。
市质、税务部门:根据确定后的街路巷名称和门牌编号,及时为单位、组织和个人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提供“三证合一”办理单位和人员信息资料。
人社部门:提供实有人口就业和工伤、医疗保险信息。
教体部门:提供在读人员就学信息。
司法行政部门:提供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资料。
旅游港澳外事侨务部门:加强来县访问境外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外国人来县邀请函的申报审批工作,提供境外人员来县访问信息。
县金融办:负责组织和指导商业银行贯彻落实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人民银行: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提供单位、组织开户信息。
五、强化措施,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三实”信息采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意义重大,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公安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使“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地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重点要开好四个宣传部署会议,即:大中小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和各种娱乐场所负责人、保安队长会议;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复杂部位的出租房业主、辖区网吧业主会议;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辖区楼栋长会议。通过广泛宣传加强“三实”管理的意义和基本要求,营造“三实”数据大采集浓厚氛围。
(二)依托基层力量按期整体推进。“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要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有效整合供水、供电、燃气、基层公安、卫计、住建(房产)、人社、市质、民政部门,以及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和网格管理员等力量共同采集,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协作配合机制。要配齐配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力量,制定具体的“三实”采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要求。要按照“楼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应采尽采”原则,集中力量,确保今年内“三实”信息采集率、及时率达95%以上,准确率达100%,2017年全部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三)讲究方法,保障质量。在信息采集方法上,要坚持先集中培训,再入户调查。在推进方式上,要城镇和农村全面铺开。要积极推行灵活机动的“弹性工作制”,在群众方便时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中,要文明礼貌,求得群众理解、支持。要统筹兼顾各方面需求,统一采集表格,认真填写,确保信息不漏、不错,一次完成入户调查。要把信息质量作为“三实”信息采集的生命线,在把握工作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数据质量,把信息质量贯穿于信息化建设的始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采集数据。
(四)加强督导,建立督导通报机制。“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牲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圆满完成“三实”采集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将“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列入今年督查重要内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指导检查、实地暗访、专项督查、网上抽查等多种方式,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促进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区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网格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三实”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全覆盖。
(五)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主要考评内容为:各乡镇人民政府重视“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情况;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人员、队伍落实情况和培训、熟悉业务情况;开展广泛宣传到位情况;实地抽查“三实”信息的采集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对年度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考核办法,推动专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