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 索引号:
  • 文号:凤政通〔2020〕1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1-02-24
  • 统一登记号:FHDR—2020—00003
  • 登记日期:2020-02-24
  • 发文日期:2020-02-25

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2020-02-25 来源:湘西州凤凰县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现将凤凰县2020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在凤凰县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用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地点

各乡镇设立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负责组织登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会同所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组织登记。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地乡镇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四)下达结论。乡镇、学校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学校兵役登记站将县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将违法失信记录入个人档案等。凡因个人原因2020年6月30日前未进行兵役登记,造成影响升学、招聘工作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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