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18-00035
- 文号:凤政发〔2018〕40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3-12-29
- 统一登记号:FHDR—2018—00032
- 登记日期:2018-12-27
- 发文日期:2018-12-29
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及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27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项为子项,不计个数),承接增加1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6项作为子项,不计个数),合并减少26项,分列增加8项。调整后,县本级保留199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上级下放事项,相关部门要承接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清单,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有效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7项)
2. 承接增加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8项)
3. 更名(合并、分列)的行政许可事项(38项)
4. 保留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199项)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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