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麻冲乡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农贸市场相关事宜的通告
  • 索引号:006686322/2018-01055
  • 文号:麻政通〔2018〕6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2-12-01
  • 统一登记号:FHTR-2018-14001
  • 登记日期:2018-07-27
  • 发文日期:2018-07-29

麻冲乡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农贸市场相关事宜的通告

2018-07-29 来源: 【字体:

为深入贯彻凤凰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整治脏乱差,根据《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麻冲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启用麻冲乡农贸市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8月10日起,启用麻冲乡农贸市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上麻社区村部出口至麻冲乡老供销社以及山麻公路和千麻公路交叉的三岔路口至街上亭子公共场所范围内(以下简称:“马路市场”)所有蔬菜、肉类、鱼类、服装、杂货、粉摊、食品摊和村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等各类经营户,必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进入麻冲乡农贸市场规划区内按照农贸市场划行归市依法经营,自觉服从有关单位的管理,严禁乱搭乱摆。

三、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有意进入农贸市场的各类摊位经营户应直接到上麻社区办公楼登记,由上麻社区委员会统一安排摊位。

四、在现“马路市场”的商户及经营户或摊位经营者必须在8月10日前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棚子、架子等设施。8月10日后,麻冲乡政府将依法组织公安、乡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市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马路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整治。对没进入农贸市场且仍在马路及非农贸市场规划区内摆摊设点的经营者,将视为乱摆乱放,由乡政府综合执法大队联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麻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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