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5-00788
- 文号:凤政公〔2015〕2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4-03-20
- 统一登记号:FHDR—2015—00008
- 登记日期:2015-03-20
- 发文日期:2015-03-20
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心片区S1、S2、S3号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经广泛征求意见,县人民政府拟对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心片区S1、S2、S3号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的规定,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凤凰县中心片区改造项目(中心片区S1、S2、S3号地块)确定的区域范围(详见本项目征收范围图)。
二、本公告发布后,凤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将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请被征收人予以配合。
三、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将依法不予补偿。
附件:凤凰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拟划范围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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