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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04-28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凤政办函〔202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凤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凤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凤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环境防治办法

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

2023年7月

2

凤凰县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建设

管理办法

县住建局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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