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03-17 来源:中共凤凰县委   凤凰县人民政府 【字体:

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凤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认真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2020年11月7日县委常委会上专题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二是完善依法治县议事协调机构。2020年3月9日,下发了《中共凤凰县委关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7月31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设立执法协调组、司法协调组和守法普法协调组三个协调组,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保障。三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0年5月,下发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凤政发〔2020〕11号)和《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0〕36号),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措施,细化标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能,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工程。健全工作机制,调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到全县重点项目工程当中,包括全域旅游转型升级工作、领创项目、德馨园项目、东方园林项目、给排水项目、秀兰集团清产核资工作、大唐领御项目、九里边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参谋作用。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对我县今年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凤凰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沱江镇村改社区工作、《凤凰县第四轮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年—2025年)》《凤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凤凰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等,有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政令合法合规。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全县出台规范性文件共43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3件,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同时,2020年3月23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下发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规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凤政办函〔2020〕15号),对在2016年至今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20年5月21日下发《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凤政发〔2020〕12号),对清理结果进行公布,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17件,其中废止40件,宣布失效136件,继续有效227件,重新公布14件。四是做好政府合同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把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政府决策、消除潜在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从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组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90余份,政府合同备案13份。五是严格落实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我县把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来抓,科学谋划、精心部署,依法制定各项防疫政策措施,出台了《凤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控机制,落实依法防疫。同时为支持复工复产,制定出台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凤政发〔2020〕5号)和《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凤政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恢复市场活力。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下放一批管理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乡镇社会经济管理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完成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确认,填报工作,梳理乡镇、村事项清单。按照州审改〔2020〕1号文件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调整了24项,取消了29项,新增了13项,现在行政许可299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了43项,取消了36项,现有事项103项;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了27项)、取消了21项,现有事项48项。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制定《凤凰县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湘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完成第一批、第二批100件“一件事一次办”流程优化,编制办事指南,组织县直相关单位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分期分批对全县“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受理人员进行了资料审核和审批流程的业务培训,共有84人次参加培训。2020年实现200件事项网上一次办理。截至目前,全县“一件事一次办”累计办件113927件。三是做好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2020年5月12日下发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凤政发〔2020〕10号),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448项、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84项予以公布。四是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按照《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关于梳理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州司发通〔2020〕5号)要求,我县下发《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凤政办函〔2020〕41号),及时组织各部门开展梳理工作,全县初步梳理证明事项192项,已统一上报州司法局备案。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19〕21号)和《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凤凰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凤凰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凤政办发〔2020〕17号)文件,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9月11日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10月份通过自查自评、集中评查方式对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12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此次评查自查案卷425份,抽查案卷60份,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2020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先后举办了一期“全县法规股长(主任)、法制专干培训班”和两期“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共培训法规股长、法制专干50人,轮训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培训内容主要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提升基层法制机构审查工作水平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四是抓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县2020年度下半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于10月15日进行,此次考试全县共7个单位60人报名,14人成绩合格。目前考试合格人员执法证已全部下发,信息已录入全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交通管理和文化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

(五)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凤凰,部署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民间金融、山林水土、资源环保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56件,调解成功1330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8%,防范纠纷“小转大”“民转刑”“个转群”,打造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内部工作规则,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共审查行政复议案件9件,未审结1件,审结8件,其中申请人自行撤回2件,维持6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件,法院审结4件,撤诉1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未结案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四是建立行政、审判机关、检察监督良性互动机制,统筹内外部资源,形成行政、司法、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一是创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模范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相继在17个乡镇创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使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有效解决法律问题。二是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县社会律师24人、公职律师12人、法律工作者2人,县司法局、县执法局工作人员71人共109人,分派至全县256个村和26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基础,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活动,强化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其中刑事案件156件,民事案件32件,受援人188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接受咨询356人次,其中来电咨询25人次,现场咨询331人次。另协助办理法律帮助的认罪认罚案件155件。四是加强对公证、司法鉴定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培训必修课,每期培训至少安排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制定2020年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重点开展《民法典》宣传。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乡村等宣传《民法典》,组织各单位通过集中学习、网上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目前全县共发放《民法典》学习资料20000余份(册)。三是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形式,各部门各履其职,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推动,将全县的普法活动有机串联起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县一盘棋”,结合“3·15”国际消费维权日、“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全县共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0余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8万余册,开展法治讲座150余次,制作法治宣传专栏50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数12.8万余人,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按照省州“七五”普法验收工作部署安排,我县全面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自查评估,通过此次评估检查工作,系统了解掌握了各乡镇各部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客观、准确的总结评估了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为县人大、县政府科学谋划部署“八五”普法决议和规划提供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培养

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着重培养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和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机制,尤其是建立健全学以致用的督促机制,健全依法办事的责任机制和用人机制,提升依法执政工作水平。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培训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学习宣传,完善推进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重点是做好联办事项的推进工作,减材料、优流程、减环节,压时限,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帮代办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不断完善功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减证便民”工作,对证明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优化服务。

(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总结宣传“七五”普法经验,认真做好全省、全州、全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评选推荐工作,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守法的大好局面。

(六)积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推行“阳光复议、便民复议”,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对案件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七)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制度

一是大力宣传、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研究完善配套工作制度。依法加强我县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县、镇两级培训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规范社区矫正考核奖惩”“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专项活动和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健全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体系和联系、衔接、共享、协作等机制,强化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风险研判分析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和衔接、安置救助、跟踪帮教工作。加强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司法所专人负责制,建立户籍地与务工居住地县级安帮办、司法所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报制度。深入做好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加强培养、引进律师,特别是专业性律师人才,在新时期新形势全面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广泛参与三大攻坚战。按省、州部署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继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措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园区等,推广升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公职公司律师队伍,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

(九)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

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探索推进“零跑动”申请法律援助。推进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工作,激发律师办案积极性。

专此报告。

                      



 中共凤凰县委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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