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2024-06-25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凤政办函〔2022〕25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

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政府重要政策、工作安排和经济社会热点的知晓度,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效高质量公开规范性文件

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满足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知情权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对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自该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公开发布,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掌握更全面更充分的政务信息,实现快捷高效办事。

二、按要求规范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是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一)解读范围

全县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县以县政府部门或县政府各部门联合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解读内容

一是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二是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术语释义等;三是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后续工作考虑等;四是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联系方式。

(三)解读方式

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文字解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专家解读、政策问答、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和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按照“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方式不少于2种”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办综合实际明确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方式。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要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和载体,充分运用新兴媒体(APP等)和政府门户网站互动功能,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信得过。

(四)解读程序

政策解读材料要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文件代拟稿时,应当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政策解读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办按规定予以退文;材料齐全的,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办按规定履行行文程序。政策解读材料应当与文件同时送审,经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副主任、县政府领导审定签发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办将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县大数据中心予以挂网公布。对政府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集体审议后,部门或牵头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将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或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文件签发后将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县大数据中心予以挂网公布。

(五)解读公布

文件制发后按程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相关政策解读材料应当同步(当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标注文号、内容概述、有效性等内容。同时,要在同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牵头起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县主要新闻媒体沟通对接,合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传播媒体作用,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要落实专人负责起草政策解读文本,规范政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解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文件代拟部门,下同)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部门联合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三)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将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纳入2022年凤凰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内业考核范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发布和解读不及时、不规范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并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