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常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凤政人〔2022〕1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常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常 椿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金海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 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琨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鹏飞同志任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龙应凡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德芳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免去詹远辉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 宁同志任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 慧同志的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罗新志同志任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 斌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宏志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田儒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肖齐良同志的县水运事务中心(县船舶检验中心)主任职务;
马 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洪兴同志任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雅婷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
周丽霞同志任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田洪贵同志的县职业中专学校总务科科长职务;
吴生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曾晓斌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旅游发展集团总经理职务;
谭世君同志任县旅游发展集团总经理,免去其凤凰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黄民医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田代伟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雷文煜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骁峻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科科长职务;
滕春涛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局长,免去其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投资发展局局长职务;
田儒君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规划国土局局长职务;
龙海河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职务;
舒 依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滕 鹏同志任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工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建志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徐潭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 悦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建梅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龙莉琴同志任县司法局木里司法所所长;
李春雷同志任县司法局山江司法所所长;
田 云同志任县司法局麻冲司法所所长;
唐尧鑫同志任县司法局腊尔山司法所所长;
龙学勤同志任县司法局两林司法所所长;
龙兴智同志任县司法局柳薄司法所所长;
免去龙 江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职务。
公司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