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全面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全面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4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凤凰县全面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凤凰县全面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务公开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事项公开、流程公开、收费公开、证明材料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三、时间要求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县全面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重点

(一)做好发展思路实施信息公开。“五个湘西”“六大建设”“凤凰样子”“凤凰模式”“凤凰特色”“凤凰路子”“凤凰气象”“凤凰指数”等方面信息,以促进“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及州委“三区两地”发展布局落地见效。(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并通过“文件解读”对规划开展多角度解读,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

(三)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开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发展高质量教育、建设健康凤凰、完善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等民生实事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信息。(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高标准市场体系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县财政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县卫健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对乡村振兴、文化旅游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更新发布解读“六稳”“六保”政策。(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解读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名片相关政策举措,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九)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化政策解读,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按程序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提升公开水平。(县大数据中心)

(十一)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范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县直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县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各公共企事业单位配合)

(十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公开依据(标准体系)、公开领域等模块,要为相关单位创建政务公开管理员账号,并制定县级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制度。(县大数据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做好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协调推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已经发布的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县乡村级)的具体要求通过相应渠道和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调度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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