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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古城火灾隐患整改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1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沱江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凤凰古城火灾隐患整改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凤凰古城火灾隐患整改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一直以来,凤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古城火灾隐患整改有关工作,特别是在2014年8月被省人民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后,凤凰县迅速采取行动,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隐患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与整改销案要求还有差距。为及时完成省委、省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清零”目标任务,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年内销案,保障广大游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凤凰古城消防安全,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在凤凰古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凤凰古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特成立攻坚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田建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云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段伟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滕琼,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书记杨光仕,凤凰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礼义任副组长,县城工办、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城投公司等主要单位和沱江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刘礼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茂富、周红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责任分工和整改内容措施    

根据《凤凰古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和《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任务时间推进表》,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如下整改内容:

(一)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段伟鹏

牵头负责人:田茂富、周红辉

成员单位:县城工办、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纪委监委、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执法局、县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依法组织、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对凤凰古城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摸底、整改工作并及时收集资料,对整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二)工程施工推进组

联系领导:滕  琼

1. 关于电力安全和消防公益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          

负 责 人:彭  岗

协助单位: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沱江镇人民政府、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城工办

工作内容:(1)规范古城区住户户内线敷设和使用。全面摸排掌握每户用电量和线路敷设状况,确保每户线路采用“暗线敷设、穿管安装”方式敷设电气线路和安装漏电保护器等用电安全保护设施。每栋房子在规定期限内改造达标,根据面积(房屋房产证面积100m2界限)分别给予500元/栋或1000元/栋的财政奖励。(2)消防应急潜水泵专用电源设置。对沱江沿河40个消防应急潜水泵供水线路进行改造升级,通过与区域总配电箱体或监控配电箱体直接供电,提升供电安全可靠性。(3)设置游客落地短信提醒,进行公益消防宣传和通过移动、电信等通信网络公司对客栈民宿电视设置消防公益广告开机内容。

2. 关于强弱电规范入地工作

牵头单位:县城投公司          

负 责 人:张前龙

协助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国网凤凰县供电公司、沱江镇人民政府、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城工办

工作内容:在2020年主街道强弱电扩容改造和规范入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做好廻龙阁至云桥等重点区域强弱电扩容改造和规范入地工作。

3. 关于南华山与凤凰古城防火隔离带设置工作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负 责 人:龙生宝       

协助单位:沱江镇人民政府、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城工办、县自然资源局、县执法局、县住建局

工作内容:加快图纸设计、尽快拿到相关批文等工作,并在9月内启动实施。

4. 关于消防供水能力保障和排污管网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负 责 人:江  春

协助单位:沱江镇人民政府、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执法局、县城工办    

工作内容:(1)廻龙阁等部分区域消火栓间距大于50米的,敷设专管进行增设。(2)古城经营性场所在改造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准予其开设不小于DN65的消防进水口。(3)廻龙阁雾桥至云桥污水管网及排水冲沟改造。

(三)消防设施推广组

联系领导:杨  云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 责 人:刘礼义       

协助单位: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工办、沱江镇人民政府

工作内容:(1)负责对古城区域内经营场所实行独立式智慧烟感平台全覆盖安装,对拒不安装的实行同时吊销《准营证》和《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强制手段。(2)负责对古城内酒吧、客栈民宿按《指导意见》达标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鼓励餐饮、门店商铺、居民住户自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2021年9月15日前安装的据实给予500或1000的财政奖励。(3)督促纯木建筑安装简易喷淋灭火系统、独立式智慧烟感探测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群众工作组

联系领导:杨光仕

牵头单位:沱江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吴  波、周红辉

协助单位:沱江镇人民政府、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城工办、县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内容:发动宣传居民群众配合各组进行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宣讲政策精神,引导群众严格按规定自觉不使用明火(蚊香、蜡烛),在经营性场所按规定设置厨房等,督促群众清理疏散楼梯间、夹层阁楼和杂物间随意堆放的易燃可燃物。推进经营性场所与居住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及共用疏散通道等不符合“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整改工作。

三、整改时限

此次凤凰古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为前期基础上全面提升达标攻坚,以上各项工作的主要牵头负责部门要确保工作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10月15日—30日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回头看,巩固再提高。

整改期间各责任部门安排专门队伍于古城一线(地点:县人武部三楼)集中办公,每日一调度,整体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把古城消防问题整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详实可行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保障古城消防安全。

(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凤凰古城安全隐患整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整改难度大,各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强化日常沟通协调,加强衔接汇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在规定期限内推进完成。同时,要强化整体工作,及时整理完善相关资料汇总。

(三)加强督导问责,确保按时完成。在整改期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委监察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工作失职懈怠导致进展缓慢影响销案验收的实行逐级追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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