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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凤凰县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2024-07-15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广大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全力以赴抓好溺水事故防范工作,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教通〔2021〕100号)和《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学(区)校、幼儿园要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1年度防溺水专项行动,各校要认真组织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看一次专题片、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复印发放给每一位中小学生家长,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组织所有学生集中收看《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以日记或作文的形式,撰写一篇观后感,并交班主任保管,留存备查。各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让孩子做到“六不”“两会”。“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两会”即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能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救人方法。学校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防溺水横幅,张贴标语,严禁学生下河洗澡,确保学生安全。

二、推动完善溺水联防联控机制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电〔2017〕174号文件和2021年全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乡镇、村组社区的属地日常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山塘水渠水坑的管理;各乡镇负责乡管小河流和小型水库的管理;县水利部门负责县管河流、大中型水库和采砂遗留水坑的管理;县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地水坑的管理;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矿山水坑和地质灾害点的隐患排查与日常管理;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和非煤矿山形成的水池水坑的安全管理;县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村支居民委员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暑期的安全监管;县公安部门继续牵头开展巡塘巡河,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及时阻止、劝离游泳和戏水玩耍的学生;县妇联、共青团等发动群众,成立互助小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特别是要将其纳入乡、村两级综合治理网格化和河长制管理,进一步加强周末、暑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日常学生安全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要求,会同乡镇、村全面开展隐患水域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水域,逐一登记造册,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产权或者管理权限,开展重点危险水域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识标牌或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明确管护责任人和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管控措施。对以往发生过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和学生上下学必经水域、重点水域等,开展巡查巡防工作,及时阻止、劝离游泳和戏水玩耍的学生。

三、切实建立好防溺水工作台账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学校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防溺水专项工作台账,澄清山塘、河流、水库的底子,理清工作思路,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四、督促提醒家长落实监管责任

县教体局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密度频次,督促提醒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家长做到“六知道”: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安全否),知道孩子和谁外出,知道孩子外出事由,知道孩子回家时间,知道孩子的联系方式。对于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督促学校加强与属地乡镇、村组社区的无缝对接,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严防出现“看护真空”发生溺水事故。要督促学校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复印发放给每位家长或监护人,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同时将《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发至班级家长群,通知家长在家与孩子一起观看,提高家长对孩子防溺水的监管意识、责任和能力。

五、切实加强督查和考评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已将学生溺亡等非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直接影响各单位绩效和平安建设考评。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各乡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暗访督查,并建立防溺水工作督查台账,对于工作不负责、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报、一律约谈、一律扣分;发生溺水事故后,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敷衍应付的,一律督促追责问责。县教体局要加强学校防溺水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考评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侥幸思想,坚决防止溺水等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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