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凤凰县千工坪镇、麻冲乡等5个乡镇16个村集体土地(省道S259凤凰千工坪至云场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告
FHDR—2019—00022
省道S259凤凰千工坪至云场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2019〕政国土字第1396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途: 省道S259凤凰千工坪至云场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地范围及面积:共征收千工坪镇岩板井村、桐木村;麻冲乡上麻村、下麻村;落潮井镇勾良村、高堰村;阿拉营镇铁马村、黄丝桥村、新寨村、西牛村、新场村、白果村、化眉村;茶田镇茶田村、都首村、禾穂村集体土地面积9.3073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19〕5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安置途径及补偿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及多元安置途径。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凡涉及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法权益人,请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到岩板井村、桐木村、上麻村、下麻村、勾良村、高堰村、铁马村、黄丝桥村、新寨村、西牛村、新场村、白果村、化眉村、茶田村、都首村、禾穂村及千工坪镇、麻冲乡、落潮井镇、阿拉营镇、茶田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的调查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以及以其他方式改变土地现状的一切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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