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落潮井镇牛堰村、唐家桥村集体土地(凤凰县落潮井30万方天然气CNG母站项目)的公告

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落潮井镇牛堰村、唐家桥村集体土地(凤凰县落潮井30万方天然气CNG母站项目)的公告

2024-07-22 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 【字体:

FHDR—2019—00020

凤凰县落潮井30万方天然气CNG母站项目用地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2019〕政国土字第1480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就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途:凤凰县落潮井30万方天然气CNG母站项目。

二、征地范围及面积:共征收落潮井镇牛堰村、唐家桥村集体土地面积1.6609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19〕5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安置途径及补偿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及多元安置途径。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凡涉及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法权益人,请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8日,到落潮井镇牛堰村、唐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及落潮井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单位的调查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以及以其他方式改变土地现状的一切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