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制的《凤凰县抗旱预案》《凤凰县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凤凰县县城及沱江镇、木江坪镇沿河村寨防洪应急预案》等3个预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凤凰县县城防洪等应急预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15〕25号)同时废止。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