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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河长制工作简报 2019年 第13期(总第47期)

2019-05-22 来源: 【字体:

 凤凰县“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完成

 

为推动凤凰县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根据湖南省河长办、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河委办[2018]11号)及州河长办、州水利局《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州河办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凤河办发〔2018〕9)文件下发给乡镇和相关单位,2018年8月1日2019年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同时我县下发了颜长文书记和赵海峰县长签发的《关于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凤凰县第1号总河长令),对全县清四乱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

本次“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全县1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96座小Ⅱ型及以上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为搞好此次专项行动,我县召开县、乡镇两级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库)建立问题清单。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我县共排查出问题23处,涉及8个乡镇:腊尔山镇、廖家桥镇、阿拉营镇、落潮井镇、沱江镇、吉信镇、麻冲乡、水打田乡,其中乱占问题2处、乱堆问题12处、乱建问题8处、其他违章问题1处。2018年10月,沱江镇、麻冲乡率先对“清四乱”问题进行了整治销号,腊尔山镇在沱江上游清除农家乐一处,啃掉四乱问题硬骨头。

清理时间较长的问题有如下几类:一是6处省州县重点工程建设出现的问题,由于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较复杂,故建设单位开工后没有报水利行政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备案,为违规临时占用河道,补办手续及建后恢复河道需要较长的时间过程,2019年5月10日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二是5处涉及水库库区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县2017年已经全面取消水库养殖),做通群众思想工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2019年5月10日前群众自行拆除3处,政府强拆2处,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三是1处涉及河道违建便桥,通过办理手续并审批,2019年5月18日完成。至此全县23处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同时完成一单四制销号材料整理工作。

 


县直单位专项行动会议



乡镇专项行动会议


 

沱江镇建设单位清除乱堆现场


 

腊尔山镇强拆农家乐乱建现场


 

阿拉营镇簸箕堰水库乱建强拆现场

 

 

 

凤凰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84号

邮编:416200

电话:0743-32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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