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凤凰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贯彻落实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我县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职责不清,担当不够。湘西自治州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个别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使命感不强,工作主动性不足,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变成了“统一牵头”,个别地方整改工作存在“环保部门一家干,其他部门边上看”的现象,在尾矿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退养监管等方面工作合力不够。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整改目标: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职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生态环境保护主动性、紧迫感和责任感,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
整改措施:1、全面压实责任。完善实施《凤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职责,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的议事议程,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人、到岗。
2、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凤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共识,积极主动配合抓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特别在尾砂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及退养监管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上,更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攻坚克难,杜绝扯皮推诿、敷衍应付等现象发生。
3、严格考核奖惩。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五个文明绩效和政府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对象,作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凤凰工业集中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主动向组织推荐。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性不够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凤凰县委组织部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的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0日(共5天)
受理单位:凤凰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联 系 人:胡向丽
联系电话:0743--3506055
传 真:0743--3506055
联系地址:凤凰县新田垅路52号